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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拒絕工作簽證申請與新聞自由何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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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拒絕工作簽證申請與新聞自由何幹?

2024年09月02日 18:07 最後更新:18:16

前些日子,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依據特區有關法律拒絕了一名彭博社記者的工作簽證申請。這一平常事卻被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和國際記者聯盟(IFJ)視為「非常事」,他們發表所謂聲明,對此說三道四,並攻擊香港的新聞自由。然而,稍稍看看這些聲明,就不難發現其邏輯漏洞和自相矛盾之處,其言論根本站不住腳。

首先,簽證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香港特區政府根據「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有權就是否批准在港工作簽證申請作出決定,不能因申請者的職業身份不同就要求有特殊待遇。香港《入境條例》明確規定了入境處有權拒絕他人入境香港的申請。同時,包括美國、英國在內的大部分國家在拒絕簽證申請時都不會作出詳細的解釋。何況香港外國記者會和國際記者聯盟自己也承認,該名彭博社記者於2020年12月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拘留,2021年7月被逮捕,2022年被保釋。保釋意味著案件程序尚未結束,說明該記者仍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對於這樣的一名申請者,入境處在處理時依法作出決定,拒絕批出工作簽證不是合情合理嗎?難道因為其表面身份是記者就可以無視法律的規定,必須享受特殊待遇而無條件讓其入境香港工作?這種要求對其給予特殊待遇、高人一等的做法,顯然是違背法治精神的。

其次,國際記者聯盟的聲明明顯有著雙重標準。打開國際記者聯盟網站查看其發表的聲明或新聞稿可以發現,其中多涉及亞洲、非洲和阿拉伯國家,卻鮮有涉及美國和英國。是他們的新聞自由完美無瑕嗎?當然不是。美國新聞自由記錄網站數據顯示,2024年尚未過半,美國被捕或拘留的記者人數就已經超過了過去兩年的總和。最近,兩名英國攝影記者在報道一場生態抗議和一場親巴勒斯坦示威時被捕,後者的被捕甚至發生在抗議活動開始之前。對此,國際記者聯盟選擇了沉默。而此前,美國和英國等百般刁難中國媒體派駐當地的機構,或出台歧視性措施,或吊銷廣播許可,或進行突擊搜查,粗暴侵犯媒體和記者的合法權益,卻未見國際記者聯盟「仗義執言」。這種明顯的政治傾向性不得不讓人對其聲明存疑。

再次,新聞自由應在法治框架內正確行使。新聞自由是一項重要的基本權利,但逾越法律邊界或不當行使只會帶來嚴重後果。港版「顏色革命」期間,「記協」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包庇暴徒攻擊警方,勾結亂港政客抹黑中央和特區政府,還以所謂「人人都是記者」為藉口濫發記者證,變相鼓動青少年到暴亂現場,直接導致不少對傳媒工作還不瞭解的年輕人身陷險境,助推了社會動蕩。今年3月,彭博社行使其「新聞自由」權利,刊發所謂「香港 23條立法建議倡禁Telegram、Signal」「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公眾咨詢列出 Facebook、YouTube 禁令」的虛假報道,引發了公眾的誤解和恐慌。雖然彭博社撤回原報道並道歉,但其造成的惡劣影響卻難以消除。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每當有涉及記者的執法行動,他們都會借此拋出香港新聞自由受損的議題,但事實卻是,香港的新聞機構運作良好,新聞自由得到充分保障。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更多境外新聞媒體從業者進入香港。僅2021年4月,駐港外媒就有628名持工作簽證外籍員工,相較2020年同期增加98人,增幅為18.5%,其中《經濟學人》在港外籍員工人數就增加了22%。可見,只要是真的遵守香港法律,真正從事新聞報道,境外記者在香港工作根本不會受到任何限制,香港依然是國際媒體的重要基地。

所謂的聲明再次讓世人看到某些外部勢力為了唱衰、抹黑香港,真是黔驢技窮、煞費苦心,所謂拒絕記者工作簽注申請表明香港新聞自由受損只是他們捕風捉影、顛倒黑白的又一次拙劣表演罷了。讓那些借記者之名行搞亂香港之實的人自由出入香港,絕非新聞自由之福、香港之福。特區政府依法行使權力無可厚非,外部勢力的這些聒噪可以休矣!

 青平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著有《21世紀西行漫記》和航拍攝影集《遊龍記》

近期,本港又有個別人士「白鴿眼」,批評五一來港「窮遊」的內地旅客旺丁不旺財,還說什麼香港有「窮遊之都之困」。這其實是一種不良本土派心態,針對的是內地同胞,可以說是「去中國化」的另一表現。

講起「窮遊」,其肇始自歐美的背包客,他們在亞太地區「窮遊」是出了名的。筆者上世紀90年代初到尼泊爾和泰國旅遊,就遇到不少歐美「窮遊」客,他們錙銖必較、十分慳儉。但從未聽過有亞洲國家投訴,香港也未有批評歐美「窮遊」客、背包客的聲音。為何今個五一假期會有這類雜音?說白了,還是心態問題。

打開門口做生意,從來都要迎四方客,哪會區分「窮遊」還是「富遊」?若香港落得一個「只能富遊」的虛名,只會令遊客卻步。畢竟,什麼是「窮」,什麼是「富」因人而異。若香港予人以出奇地「貴」的名聲,只吸引少數富豪前來,那麼屆時前述批評者又會說「香港連鬼影都冇隻」「港府連攪旺個場都唔識」云云。

迎四方客便不應「挑客」,香港需秉持開放包容。看看一河之隔的深圳,一直都講「來了就是深圳人」,海納百川。再說了,所謂「帳篷客」是真的消費不起嗎?只要細看他們身上的設備,由風衣、衛衣到睡袋、帳篷,當中不少是名牌。或許,他們不住香港酒店並非住不起,而是有「想體驗一下露營」等其他考慮。在香港郊外露營,感受這座國際大都市的另一面,對不少內地年輕人來說,那才是生活。另需注意的是,迎四方客包括「背包客」、所謂的「窮遊客」,其實也是「無處不旅遊」的體現。

香港是承傳好客之都的美名:遊客來了香港,只要不違法,想怎樣遊便怎樣遊。這對本港經濟長遠發展定有好處。近年,筆者在內地多處旅遊並不算「富遊」,譬如在祖國邊疆四處航拍,住一些價格相宜的酒店,目的是親身體驗當地日常生活,內地各城市都不會把遊客分為「窮遊」「富遊」。執筆之時,筆者正在西藏東部的八宿航拍,為下一本攝影集準備素材,西藏同胞無人會因筆者的慳儉消費而投來異樣目光。

總括而言,本港出現嫌內地客「窮遊」的雜音,是緣於不健康心態,必須唾棄並改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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