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涉嫌以2000元人民幣賄賂一間銀行的職員,要求職員協助重啓公司戶口,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告獲准予保釋,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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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被告李蓉,是中晟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案情指,被告持有的中晟科技公司戶口,2015年起因連續10個月以上沒有任何交易,而被滙豐銀行系統轉為「不動戶口」,她2019年親身到分行辦理戶口重啓手續,由於未能提供公司文件進行審查程序,相關手續未能即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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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銀行職員交換了通訊方式後離港,其後涉嫌透過通訊程式向該職員提供人民幣2000元,希望協助重啓戶口,職員沒有接受款項,並把事件向上級匯報。被告今年8月中再度來港時被捕。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屋建築項目分判商的兩名前模板「工頭」,控告二人涉嫌從兩名工人接受及索取共約44000元賄款,作為令兩名工人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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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同為碧海土木工程公司的前模板「工頭」,前者被控7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後者則被控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下星期一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案發時碧海是觀塘一個房屋署轄下公屋建築項目的模板工程分判商。兩名被告擔任模板「工頭」,負責監督其他模板工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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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被告涉嫌2021年至2022年,先後7次從兩名工人收取合共約39000元賄款,作為該兩名工人能獲碧海聘用的條件。第二名被告則涉嫌2022年7月,以同樣名目向上述兩名工人索取回佣,並由其中一名工人收取了4800元賄款。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該兩名工人日薪為1450元,兩名被告涉嫌向他們收取每日200元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