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私人大提琴導師涉嫌向學生家長隱瞞自己協助購買大提琴時獲得折扣,從中詐騙6000多元,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30歲被告,被控於去年陪同一名學生家長到一間樂器公司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被告表示自己可取得折扣優惠,並向家長訛稱折實售價為24300元。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發現被告是該樂器公司的註冊導師,購買樂器可享大約半價優惠。涉案大提琴原價39000元,公司以18000元將它售予被告,但被告從沒有向家長透露他購買的實際金額和賺取差價6300元。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由中介公司為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聘用的前合約職員,他涉嫌虛報值勤記錄,詐騙中介公司薪金逾32000元,案件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觀塘裁判法院
34歲的被告,案發時由超卓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為家庭學資處合約高級行政助理,被控一項欺詐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9日答辯,並准許他保釋。
根據被告與超卓管理簽訂的僱傭合約,他享有7天年假及每月3天有薪病假,其餘休假均為無薪假,薪金會被相應扣減。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6月至去年8月,事實上休假而虛假地向家庭學資處或超卓管理的職員表示他有值勤,意圖詐騙而誘使超卓管理向他支付薪金超過32000元。
廉署接獲家庭學資處轉介涉及被告值勤事宜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被告因為假期積存不足,但又不欲薪金遭扣減,涉嫌修改提交予超卓管理的值勤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