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李家超今日到訪政府地區康健中心,馬會資助的地區藥房,和非政府組織營運的中醫診所。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陪同落區視察。
特首李家超(左1)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左2)到訪馬會資助的地區藥房。
李家超話,視察社區藥房後,他更相信必須由地區康健中心做好樞紐角色,統籌整合社區裡的公私營醫療機構和不同熱心組織與非牟利機構所提供的基層醫療服務。他會將在社區藥房收集到的意見和想法交予團隊跟進,有助他們撰寫新一份《施政報告》。
馬會慈善及社區事務執行總監梁卓偉(左)介紹他們資助的地區藥房的運作。
政府面對人口老化、慢性疾病日益普遍所帶來的壓力,於2022年12月公布《基層醫療健康藍圖》 ,重點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強香港基層醫療服務。策略包括以預防為重,以社區為本,以家庭為中心,「早發現,早治理」,提供連貫全面的醫療服務,並且建立可持續的醫療系統。《藍圖》的其中一項建議是以「地區康健中心」的模式為基礎,進一步發展地區為本、家庭為中心的社區醫療健康系統。
特首參觀黃大仙地區康健中心。
政府已在2022年年底於全港各區設立康健中心,以及規模較小、屬過渡性質的地區康健站,達到「18區全覆蓋」的階段性目標,為市民按年齡、性別和生活模式等因素制定個人化的健康計劃。
地區康健中心作為地區醫療服務及資源的樞紐,強化「一人一家庭醫生」概念,推動病人與其家庭醫生(特別是在慢性疾病管理方面)建立長遠醫患關係。政府去年11月起推行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進一步強化康健中心和地區康健站的角色,以支援參加者更妥善控制高血壓和糖尿病病情和預防併發症,並協調和安排參加者獲資助,在私營醫療界接受篩查和合適的跨專業治療,包括物理治療、營養諮詢、視光學評估及足病診療等服務。
特首了解地區康健中心提供的各種服務。
據政府的數字, 康健中心每年新增會員人數持續增加,由2019年度開始時的2 900個會員,到去年年底已有205 ,600個會員。
特首落區睇地區康健中心等基層醫療設施,突顯了政府在這方面的重視。高人話,政府希望加強地區康健中心做好基層醫療的樞紐角色,統籌公私營及非牟利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整合地區資源,建立完善醫療網絡。這種結合地區資源為市民提供醫療服務的營運模式,可以減少庫房負擔之餘,又可以提高服務覆蓋率,有利本港醫療系統的長遠發展。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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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