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記協聲稱有記者被恐嚇滋擾 高人:匿名指控 套路似曾相識

博客文章

記協聲稱有記者被恐嚇滋擾 高人:匿名指控 套路似曾相識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記協聲稱有記者被恐嚇滋擾 高人:匿名指控 套路似曾相識

2024年09月16日 22:55 最後更新:23:09

香港記協日前發布調查報告,話來自多家機構的記者及其家人受到滋擾和恐嚇,炒得沸沸揚揚。不過高人就提醒,相關指控全是一面之辭,疑點重重。

記協上周五發布調查報告並召開「一人記者會」,稱數十名香港記者自今年6月起受到「系統性滋擾」,被滋擾對象並不止於記者本人,亦包括其家人,甚至其家人的僱主,當中並牽涉死亡恐嚇,而且自8月中開始滋擾明顯變得更頻密。記協主席鄭嘉如指,有關行為目的是孤立、要脅記者,令他們放棄新聞或工會工作。

政壇高人話,鄭女士的「一人記者會」令人覺得似曾相識,同樣是一面之詞的指控、匿名的「受害者」,和2019年黑暴期間幾個蒙面人開記招投訴一樣,是熟悉的套路,頗有重施「新屋嶺性侵」故技的意味。

在2019年所謂的「新屋嶺性侵」虛假指控中,受害人的名字也沒有,但已被炒作得沸沸揚揚,其後更有中大女生吳傲雪現身「證實」,公開表示自己被捕後在新屋嶺拘留中心時被警察性侵,結果經警方和傳媒再三查問後卻頻頻改口。然而,這些虛假指控在廣泛傳播了多時之後,才輾轉被證實並不存在,其煽動社會仇恨、升級「黑暴」的目的卻已達到。

講返記協這單調查,採用網上問卷調查,稱要收集受到滋擾的舉報,但卻是採用不記名方式進行,指控很嚴重,卻沒有證據、「受害者」無名無姓。相關手法同當年《蘋果日報》一啲煽情報道好相似,全部來源都是不可考究的。

記協仲話,有記者外遊回港被海關抽查,懷疑被海關洩露個人資料,更是不合邏輯。試問海關每日抽查多少人,這些人身份、背景各異,有記者被抽查並非好奇特的事情,點解記者會覺得被針對?相反地,唔通記者有特權,要認住距地唔可以查?

至於記協表示,對於霸道欺凌行為絕不容忍,誓言要維護同業權益。這個説法卻招來雙重標準的質疑。

事實上,記協維護的只是「自己友」。還記得當年內地記者付國豪在機場遭非法禁錮、圍毆、公開羞辱,畫面千真萬確、連續多個小時在電視直播,不僅不見記協譴責暴行、召開記者會指控,更語帶諷刺建議內地新聞工作者,「為了避免引起誤會,在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該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以方便市民辨認,市民也可行使其權利決定是否接受有關機構之採訪及拍攝。」

高人話,橋不怕舊,記協在沒有實質證據的情況下高調指控,更借題發揮,話香港冇新聞自由云云,高人慨嘆,有點夢回2019年黑暴時期的感覺。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