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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反修例「戰功赫赫」 與外國反華政客關係千絲萬縷

博客文章

《立場新聞》反修例「戰功赫赫」 與外國反華政客關係千絲萬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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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反修例「戰功赫赫」 與外國反華政客關係千絲萬縷

2024年09月27日 10:12 最後更新:10:30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案件昨日(26日)判刑,部分組織隨即出聲明,話判決打擊新聞自由。

法官明確指出,被告並非執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認為判處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

高人話,回帶《立場》在反修例期間做了甚麼,就可以更加清晰看到,案件同新聞自由沒有任何關係,《立場》更像是一個政治平台或組織。

該網宣揚「以香港為本位」、「堅信我城的未來,應該有香港人自主」,在反修例期間多篇社論更使用挑動情緒的字句,對警方展示敵意,並為示威者提供開脫藉口。例如2019年6月14日,《立場》社論就宣稱「我們可以自豪地表明立場:我們『針對』警察」。

隨著政治氣氛陷入狂熱,《立場》迅速集聚人氣,借黑暴發達。該網員工亦藉採訪名義出現在示威現場,而且愈來愈激,不單止鏡頭只聚焦警員,在警員向暴徒推進時,還與其他「記者」築成人牆,伺機阻礙警員執行職務,嚴重違反新聞工作者中立不偏不倚的專業操守。

時任記協主席陳朗昇,更在暴亂現場聲稱進行直播報道,行為卻明顯以挑釁警察為目標,抹黑警方執法行動打壓示威者,嚴重違反新聞工作者專業操守及職業道德。陳還曾在2019年11月聯同其他記者於警方記者會上帶上白色安全帽並貼上抗議字句,在記者會上進行示威,都不是在進行正常而專業的採訪工作。

陳朗昇2019年聯同其他記者於警方記者會上示威。

陳朗昇2019年聯同其他記者於警方記者會上示威。

《立場》與外部勢力千絲萬縷的關係,更是備受外界關注。

在國安法實施之後,《立場》仍為潛逃海外並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提供「發聲」平台,散播反華仇中、擾亂香港的思想,更經常刊登反華政客的訪問及博客等文章,渲染中央正剝削香港人權及干預一國兩制、外國如何善待因受打壓而移民海外的港人,以及影射香港因實施國安法而變成極權城市,引發恐慌性移民潮等。

翻查資料,2021年6月及10月,《立場新聞》轉載兩篇由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執行主任 Thomas E. Kellogg 撰寫的文章,包括以其學術報告抨擊「唐英傑案」裁決理由並無保障人權及《香港國安法》威脅公平審訊的權利等。

值得留意的是,Thomas E. Kellogg 是美國亂港組織「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的顧問委員會成員,而該顧問委員會內部分其他成員均與資助全球反華活動、有美國官方背景的「美國民主基金會」(NED)關係密切,個別成員原屬的組織更有直接從NED獲得資助。

2021年7月23日,《立場新聞》報導倫敦市長簡世德專訪,指會申請撥款幫助港人在倫敦定居,並會監察撥款不會給予具親中背景的人士,企圖製造居英港人政治立場的二元對立。

高人話,回想起2019年以來的種種場景,都難以話《立場新聞》都不只是傳媒那麼簡單。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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