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近日訪英,與英國官員會面,希望即將到中國訪問的英國外相提起黎智英案件。
黎崇恩星期五(10 月11日)在英國倫敦出席「無國界記者」組織活動,透露英國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未有見他。黎崇恩在星期二只是和英國外交部政務次官衛倩婷(Catherine West)會面。
英國外相林德偉將訪華。
根據路透社星期三的報導,林德偉將於下周出訪中國,務求重啟中英兩國關係。
帶領黎智英的所謂「海外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說,英國政府需要以釋放黎智英為條件,借此跟中國政府商討重啟兩國關係。
高人話,若英國政府以釋放黎智英為前題,中英關係根本無法重啟。林德偉不願見黎崇恩,就是不想因為這件事影響中英關係。估計林德偉訪華時頂多循例提提黎智英案,講完就算有所交待,不會追求什麼結果。
《美國之音》訪問黎崇恩。
另外美國官媒《美國之音》訪問黎崇恩,他又講到所謂黎智英無法在獄中領聖餐一事,黎崇恩對《美國之音》說,認為這是在精神上折磨他的一個「小器」做法,因為黎智英被單獨囚禁近4年,而宗教對他很重要,他沒有收到聖餐,對黎崇恩來說是一件很傷心和很荒謬的事。
這個傳聞的緣起是早前和黎智英關係密切的「香港監察」組織及黎的「海外律師團隊」,大肆炒作黎智英遭單獨囚禁剝奪人權,又話黎領「聖餐」的權利都被拒絕。黎的「海外律師團隊」更向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提出緊急申訴,搞出一場香港版的「虐囚事件」。
Ariel當時覺得香港有冇咁誇張,在港被囚禁人士如此沒有人權嗎?於是就到處打聽,了解到係黎智英自己要求單獨囚禁,亦是他自己決定不領聖餐。
Ariel當時向懲教署查詢相關傳聞,包括黎智英是否向署方提出單獨囚禁的要求、是否向署方表明不領聖餐?署方能否證實黎智英的曾作出相關要求?
懲教署回應話,一直根據監獄條例、相關法律及既定機制處理在囚人士的囚禁安排。若在囚人士主動提出要求保護而希望單獨囚禁,而管方有合理理由相信為維持秩序或紀律,或為囚犯的利益,需要作分隔安排,管方會按情況相應安排。
此外,在囚人士如欲獲得宗教服務,包括崇拜及領聖餐,可透過懲教署司鐸作出安排。相反,如在囚人士自己決定不領聖餐,懲教署會依據有關在囚人士的意願行事。懲教署表示,已根據上述機制處理黎智英的個案。
懲教署的回應都講到好白,話明係講黎智英,換言之,係確認因應黎智英主動提出希望單獨囚禁的要求,懲教署按情況作相應安排;至於不領聖餐,懲教署也是依據黎智英的意願行事。
在懲教署回覆之後,Ariel就在《法庭線》睇到,在國安案中代表黎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發聲明澄清稱,黎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又指黎知悉他可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須神父為黎一人主持彌撒。由於安排上較為不便,暫未提出要求。
代表黎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發出這個聲明,等如確認黎在獄中未遭虐待,也是他自己無要求領聖餐。
但黎崇恩和「香港監察」就當睇唔到,還在英國大吹香港不讓黎智英領聖餐是在精神上折磨,而《美國之音》又大肆報道這個假消息。
高人評論話,在香港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要發聲明澄清,因為若是黎智英明知假消息而散播,不但有刑事誹謗之嫌,亦對其官司不利。所以等如黎智英自己和這些受虐的假消息劃清界線。
但高人話,黎智英的兒子和「香港監察」這些組織,就繼續到處散播香港禁止黎智英被逼單獨囚禁及被拒領聖餐,是散播香港虐囚的假象。問題是《美國之音》繼續傳播假消息,就無任何新聞道德可言。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在黎作供期間,屢遭3名指定法官質疑其提出的法律知識或掌握的事實有錯,並作出糾正,而黎亦承認自己缺乏法律知識,或辯稱自己僅從報章資訊得出結論,甚至承認自己無知。
直播節目稱官員收「保護費」 法官質疑後改口純為個人揣測
在12月10日的聆訊中, 辯方提及「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首集,黎在節目中聲稱《香港國安法》凌駕《基本法》。黎在庭上先聲稱其說法是《香港國安法》條文所寫,惟後又說可能是大律師公會聲明寫,隨即遭法官李運騰糾正,李官指《基本法》不是地方法,是全國性法律;辯方向黎稱「Anyway, I don’t think you have any legal training」(無論如何,我認為你沒有受過任何法律訓練),重申《基本法》是全國性法律(national law)。黎聞言問「哪個國家?」辯方指「我們的國家」,黎指「中國」,辯方再指《基本法》非區域法,黎遂稱「OK」。
黎在節目中又提及《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市民需貪污賄賂有權有勢官員以獲取保障,遭法官杜麗冰質疑,問黎從何得知官員需收取「保護費」來保護市民?黎辯稱中國貪污賄賂官員以獲取保障為事實,他只是說出事實。杜官反駁稱,官員需收取「保護費」的事並非事實,只是黎的猜度或推論,黎改口稱是其個人意見。
法官質疑黎認為七一少人示威 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的證明
12月11日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9日刊出專欄文章,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法官杜麗冰指黎稱已閱讀過《香港國安法》條文,質疑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因無人再出外示威,2020年7月1日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杜官追問,就因當日少人示威,所以黎認為《香港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仍堅稱:「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
黎稱林卓廷被捕受國安法影響 法官質疑未了解控罪混同暴動與國安罪行
12月17日辯方庭上展示黎於2020年8月27日的Twitter帖文,並附有相關《蘋果》英文版連結,提及民主黨林卓廷等因涉嫌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而被起訴,帖文指「邪惡會在香港橫行嗎?」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辯方再提及黎於2020年8月27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黎指林卓廷等人被起訴,在《香港國安法》下沒有法治,「沒有事實,沒有黑白之分,沒有對與錯」。法官杜麗冰即質疑:「你當時在現場嗎?怎麼會知道林卓廷等人是保護市民?」黎指他當時透過報紙得知,杜官追問是甚麼報章,黎稱從《蘋果》或其他新聞得知。法官李運騰問黎是否知道林卓廷等人是因涉暴動罪而被起訴,並不是干犯《香港國安法》相關罪行。黎稱不記得,法官質疑「中文寫了林卓廷成為暴動被告」,問黎知不知道他被控暴動罪,黎回答知道;法官續質疑,暴動是《香港國安法》下的罪行嗎?黎辯稱不記得他們被起訴什麼罪行或是否與《香港國安法》相關,但無論林是否被控《香港國安法》罪行,他都認為《香港國安法》影響法治,惟承認這是其個人看法。
法官駁斥黎批警言論:《國安法》生效前有合理懷疑亦會拉犯 黎先稱被《蘋果》誤導後認無知
12月18日辯方展示2020年7月6日黎Twitter帖文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 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蘋果》新聞連結。黎承認帖文是他撰寫,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法官李運騰即糾正,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法官杜麗冰亦補充這是《普通法》下一貫做法,黎承認自己當時不知道;杜官隨即質疑黎曾聲稱「要向世界說出真相和事實」,為何向世界宣稱「以合理懷疑作拘捕很荒謬」前,沒先向律師查詢相關法例?黎辯稱他以為報紙說的便是對的,他被《蘋果》報道誤導了。
惟黎庭上閱讀《蘋果》報道,發現內容有清楚解釋「合理懷疑」的含意,便改口說不是被報道誤導,是自己無知。法官李素蘭質問「你讀完文章後為何還說無知?」黎隨即改口稱:「我沒有看過那篇文章,我現在看才知道文章沒誤導我」,並辯稱自己剛才只假設自己看過報道而寫了帖文,惟現在才知沒看過。
黎批警方限傳媒採訪「制裁知情權」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獲邀
12月19日 辯方展示黎於9月25日的Twitter帖文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並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故限制公眾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類似做法,美國白宮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回應指,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即改口稱,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媒體才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