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許可向4名下屬借貸共逾3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頒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觀塘裁判法院
50歲的被告陳家強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案情透露,被告於1998年加入機電署,2014年獲晉升為高級機電工程師,案發期間被分派到機電署市政工程(香港)分部工作。他承認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機電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1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去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及再度委任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任期由下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政府總部
立法會議員陳健波獲委任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新主席;蕭楚基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及陳勇,以及區璟智均獲再度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許樹昌、江智蛟、李彭廣、彭韻僖及陳家殷再度獲委任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區佩兒和杜勳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陳美寳、陳文、杜家駒、霍靜妍、李文光及冼漢廸再度獲委任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許明明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陳念慈、陳淑薇、周偉立、廖錦興及溫家傑再獲委任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成員;麥詩敏、詹嘉莉、譚鎮國、李漢祥和羅正杰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
李律仁再獲委任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蔡永忠獲委任為該會的新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