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許可向4名下屬借貸共逾3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頒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觀塘裁判法院
50歲的被告陳家強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案情透露,被告於1998年加入機電署,2014年獲晉升為高級機電工程師,案發期間被分派到機電署市政工程(香港)分部工作。他承認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機電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1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去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
廉政公署拘捕148人,涉嫌以貪污手段取得建造業及電力的相關資格,詐騙勞工處認可訓練機構或機電署發出相關專業證書,以進行建造業挖泥或電力工程 。
BP廉署,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強調,相關操作本身有一定危險性,如沒有足夠訓練及經驗以取得相關資格,會令工人冒險,亦為相關工程帶來風險。他批評有關偽造證明等做法不負責任,可帶來很大危害。
對於今次事件,勞工處宣布撤銷100張涉案挖掘機操作員證書,機電署亦證實有取消因不當方式獲得註冊的「電工A牌」。盧偉國認為這些個案一宗都嫌多,根本不應發生,機電署及勞工處應就事件汲取教訓,相關部門及機構應加強抽查及覆核等程序。
他又說,事件或反映可能因建造業界人手不足而出現「走捷徑」情況,形容是不應該亦不健康。他說雖然已有相關輸入勞工政策,但建造業技術工人仍然短缺,亦較少年輕人入行。他提醒如年輕人有意入行,應按部就班,以免誤墮入違法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