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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前高級工程師承認非法向下屬借貸36萬元 下月判刑

社會事

機電署前高級工程師承認非法向下屬借貸36萬元 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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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前高級工程師承認非法向下屬借貸36萬元 下月判刑

2024年10月28日 15:45 最後更新:16:20

一名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許可向4名下屬借貸共逾3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頒令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觀塘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50歲的被告陳家強承認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案情透露,被告於1998年加入機電署,2014年獲晉升為高級機電工程師,案發期間被分派到機電署市政工程(香港)分部工作。他承認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機電署。資料圖片

機電署。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1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去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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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警員涉未經許可 接受已結案案件受查人貸款1.5萬元遭廉署起訴

2024年11月21日 15:28 最後更新:15:49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員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一名曾經在案件中接受他調查的人士借貸15000元。

香港警察總部。

香港警察總部。

被告為49歲的麥國雄,被控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於案發時任職警員,駐守中區警區一個刑事調查隊。他於2021年9月調查一宗偷竊案時認識了一名受查人。案件約半年後結案,兩人其後再沒有聯繫。至2022年11月,被告相約該名受查人並向對方索取一筆貸款。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涉嫌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該名偷竊案受查人士接受貸款15000元。廉署指,警務處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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