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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假學歷報讀教大囚3個月 警:假學歷申請入學須承擔後果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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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假學歷報讀教大囚3個月 警:假學歷申請入學須承擔後果

2024年11月04日 19:08 最後更新:23:10
警方表示被告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張連登攝)

警方表示被告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張連登攝)

一名23歲内地學生涉嫌利用假學歷報告,報讀香港教育大學碩士課程,他承認「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3個月。

警方今年8月接獲校方報案,指在4月收到被告的網上入學申請,並在5月通過網上面試,獲得有條件取錄,當中包括一項英文語文水平的要求,被告其後在7月呈交一張英文水平公開考試成績表給大學,校方向有關考試機構核實後,發現與被告的真實成績不吻合。

警方表示,被告本身在內地已有學士學歷,想報讀教育大學健康與體育學系的碩士課程,但英文水平考試的真實成績與要求相差一分,於是涉嫌自行利用修圖軟件修改成績單,意圖達到有條件取錄的要求。

警方呼籲,利用虛假學歷申請入讀大學,不但會被開除學籍,更有機會被判入獄,最高可被判監10年。

警方表示,今年8月接獲教大報案。(港台圖片)

警方表示,今年8月接獲教大報案。(港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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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爆炸案警員否認杜撰口供 不同意事先沒警誡便查問手機密碼

2025年01月02日 17:51 最後更新:18:10

8男名女涉及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27天審訊。辯方續盤問拘捕被告張家俊的偵緝警員,指警員沒有警誡便查問張家俊的手機密碼,是因為不想張家俊知道自己可行使緘默權,當時並無迫切性。警員不同意,表示需要知道張家俊有否「通風報信」或預設遙控引爆程式,有警員在張家俊見證使用密碼開啟被告的手機通訊應用程式。

警署警長潘富安、案發時任青山警署值日官供稱根據記錄,被告張家俊被帶入報案室匯報時,看到被告左腳「拐下拐下」,詢問被告得知是扭傷腳,被告表示不毋須求診。辯方指出,根據拘捕被告的警員書面口供,沒有提及自己向值日官報告張家俊受傷一事,警員同意沒有記錄,但稱除了拘捕詳情,亦會向值日官報告拘捕期間有否特別情況,值日官也會詢問被捕人是否需要求診或投訴。

辯方又指,警方破門進入張家俊家中搜查前、沒有發出警告,進屋後有兩名警員衝向張家俊,及後3名警員將被告按在地上,另有警員用長槍指著被告,警長將被告雙手反鎖及上手扣,警員將被告拉起來後,有警員從後踩被告膝蓋及用粗口指罵,警員並不同意。

辯方表示,被告其後被拉入廁所,遭警員打胸口,並要求供出其他同案人士,另有警員進入廁所內,嘗試用被告面容及指紋解鎖手機與手提電腦,辯方又指,被告警誡下的招認,均屬杜撰並非出自被告口中,警員亦不同意。

另一警員供稱當晚入屋後,看到被告躺在客廳,雙手不斷撥動,警員表明身分及發出警告,被告沒有理會,便與一名警員「一左一右」控制被告及上手扣。警員供稱在單位內發現兩部已開啟的手機,向被告查問通訊應用程式密碼及登入後,將手機放入防干擾訊號袋,其後收到上級指示,留在單位內看守,沒有隨同其他警員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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