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中,共45人罪成,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包括戴耀廷等列為「首要分子」,被判囚6年1個至10年外外,其餘被告均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而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6年9個月 。
其中,多名前立法會議員被判,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政事
35+顛覆案中,共45人罪成,是本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除首4名被告包括戴耀廷等列為「首要分子」,被判囚6年1個至10年外外,其餘被告均列為「積極參加者」,判囚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而多名前立法會議員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6年9個月 。
其中,多名前立法會議員被判,包括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范國威,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7個月;胡志偉和朱凱廸各囚4年5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各囚6年9個月;楊岳橋囚5年1個月;陳志全囚6年6個月。
47人顛覆國家政權案,45名罪名成立的被告早前判刑,再多4人提出上訴,分別是審訊後裁定罪成的何啟明、陳志全和鄭達鴻,及認罪的譚得志。司法機構暫未就案件排期。
案中45名被告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至今已有12人上訴,律政司日前則確認不提出覆核刑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