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準備賣掉20年前購買的房子,卻發現這處由她獨資購買的房產竟然多出一個「共有人」,填寫的不但是她當年前男友的名字,而且與她登記的關係竟是「夫妻」。
賣房才知前男友竟與自己登記「夫妻」、「房產共有人」
據內媒報導,河南鄭州的沈女士在20年前買房時,出於信任,將手續全權委託當時的男友辦理。近日她想賣房時,到政府機關申請列印出房產證明書,才發現政府檔案上不僅出現了這名分手20年的前男友名字,登記的關係還是「夫妻」、「房產共有人」。
20年前買房 手續全權交由當時男友處理
沈女士表示,2004年時她與這位前男友還在交往,購房時是透過前男友的一位朋友買下該處房產。但後來2人感情生變,分手就此失去聯絡。如今她要賣房,卻因沒有這位「共有人」前男友的簽字,房產無法過戶,甚至就連當初登記文件上的簽名都不是她的筆跡,讓她求助無門。
年代久遠難以查詢流程問題
鄭州市房產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年代久遠,針對這位沈女士反映的狀況,他們無法查詢到流程上有什麼問題。對於沈女士當年本人有無到場辦理手續,也沒有人可以證明。如果沈女士對文件上的簽名真實性有異議,可以申請筆跡鑑定,再走法律程序申訴。
前男友身份有造假嫌疑令人後怕
沈女士表示,她曾到法院想起訴這位前男友,但法院告訴她已經超過20年追訴期無法受理。她再根據前男友在房管局填寫的地址求助當地公安機關,被告知前男友填寫的地址根本不存在,身分也疑似有造假嫌疑。沈女士覺得非常害怕,感覺自己早已掉進一場多年前就預謀好的騙局,「要不是我今天要賣房子了,我可能永遠不會發現這件事。」
消息引起網友議論,「離了大譜,只是談個戀愛就盯上對方的房產了」、「寫到電視劇裡都會被說離譜的程度」,還有網友表示,「在處理重要財產問題時,一定要堅持事必躬親,感情可以交付,但是底線不能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