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出庭作供,話題滿滿。最有趣不是他否認了什麼,而是他承認了什麼。
黎智英作為被告,本來有緘默權,可以選擇不出庭作供。但他選擇作供,先受自己辯方律師盤問,然後再受控方律師盤問。現在還在辯方律師盤問的階段。
黎智英在這個自辯的階段,承認的事情還是蠻多的,可舉其中幾件重要的:
1.承認和蓬佩奧談制裁。辯方問及黎智英赴美國華盛頓會見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黎指當時二人單獨在房間內會面,其助手馬克.西門在房外,他沒有向蓬佩奧講及任何制裁。
辯方之後展示黎訪美後,《蘋果》題為「【逆權運動】黎智英籲和平站出來蔑視黑社會 促國際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報道,配圖為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黎指,他回港後在節目「細說中南海」接受何俊仁訪問,確認《蘋果》是報道「細說中南海」節目的訪談。《蘋果》的報導指黎智英在「細說中南海」節目中提及早前訪美,提出美國制裁參與打壓反對修例遊行的香港及中國內地官員。
黎智英隨即改口承認,當年應曾向蓬佩奧談及美國向中港鎮壓社會運動的人實施制裁,只是現在「唔記得」,如《蘋果》報道提到他認為美國應制裁鎮壓香港示威者的人,相信他確曾作相關發言。法官李運騰隨即向黎確認,是否不質疑訪問準確性,黎表示這是很久以前的事,同意報導是準確的。
2.承認見蔡英文推介美國前高官。黎智英出庭自辯亦自爆了其「外部政治連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包括「台灣線」要人,特別是台灣當時的領導人蔡英文。黎智英出庭作供時透露,在蔡英文當選台灣領導人後,黎智英曾透過曾是蔡英文的「左右手」的江春男,約晤蔡英文數次。會面曾經談及台灣政策、其媒體業務,黎形容兩人對話內容「沒什麼特別」,只屬「公關會面」。
但黎智英自爆,蔡英文又透過江春男向他表示,希望了解特朗普對台灣的態度,詢問黎有否合適人物介紹。於是,黎智英就介紹蔡英文認識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Paul Wolfowitz)和前美國陸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
特別的地方是過去控方舉證時沒有提及黎智英和蔡英文有關,黎智英自辯提供了新素材。
3.承認千絲萬縷的國際線。黎智英在庭上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控方之前提及黎智英「外部聯繫」中,涉及人物最多、層次最高的是「美國線」,當中包括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時任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及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等。黎智英基本上沒有否認認識這些人,特別是美國前副國防部長伍夫維茲。黎供稱曾聘用伍夫維茲擔任顧問,協助他在緬甸投資,尋找商機。
說完黎智英承認的事情,當然要講講他否認的事。他作供似主要否認他支持港獨,亦強調他不支持暴力,而對《蘋果日報》高層只是作出「建議」而不是「指示」,也對很多事情表示「不記得」。
不過,主審法官對黎智英部份作供表示質疑。例如在辯方就黎智英與陳梓華的會面作提問,黎在多項關鍵提問中均表示「不記得」,包括兩人第4次會面時討論了什麼內容,黎智英回答「我忘記了」。當法官杜麗冰詢問黎智英,陳梓華曾否在會面中闡述「收獲豐富的英國之行」的意思時,黎智英再次表示「我不記得」。但當辯方問黎智英在該次會面有否談及「制裁中港、封鎖中港」時,黎智英卻多次明確地否認。法官李運騰就此提出質疑:「你既然說自己不記得會面內容,那又怎能否認自己在會面時說過什麼?」
或許可以提提大家黎智英被控什麼罪。黎智英被控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其中《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香港國安法》第29條規定,請求境外機構或受其指使,支持實施嚴重阻撓特區政府執行法律(29.2條)、對香港制裁(29.4條)、以非法方式引發對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29.5條),均屬犯罪。
至於支持港獨,屬於另一項分裂國家罪,而暴力推翻政權,亦屬另一項顛覆國家政權罪。
感覺上黎智英承認了的事情,比他能否認的多。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