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宣布,在一宗清潔服務合謀案件,被列為答辯人的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香港工商」承認法律責任,達成和解,並同意支付1096萬元罰款。
競爭事務委員會
競委會又向競爭事務審裁處申請,命令公司董事陳明珠及鄭業釗各自支付1萬元罰款、向兩人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為期24個月、以及向有關答辯人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
案件源於競委會接獲的一宗投訴,投訴人包括在公共屋邨工作的數名清潔工人,指包括香港工商及民順在內的清潔服務承辦商,在競投房委會的清潔服務合約時,從事合謀行為,競委會調查後,在2021年12月14日入稟審裁處,向有關公司及人士展開訴訟。
競爭事務委員會
根據陳述書,香港工商承認至少在2016至2018期間,就提交予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條例》)的「第一行為守 則」,並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有關的招標項目涉及在房委會所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廈提供清潔服務,合約總額約1.8 億元。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家殷說,高興見到並完全支持政府就規管網約車平台,設立框架甚至立法,相信有競爭才會令消費者得益,如有良好管規,對的士司機及持牌網約車司機都是好事。
陳家殷出席競委會舉行的論壇後表示,競委會自2019年以來,不只一次建議透過規管,讓的士及網約車有公平競爭,又相信不同行業有競爭才有進步,能夠提升服務效率及鼓勵創新。他又提到自己與不少香港人一樣,在深圳以至其他內地城巿都會利用網約車平台,看到競爭令效率、服務質素及整體乘搭經驗越來越好。
競委會
被問到內地當局立案調查Google是否違反反壟斷法,陳家殷說,競委會有專責隊伍監察及留意內地及國際就反競爭議題的執法情況,如果發現有濫用巿場權勢,違反競爭條例,有證據將進行調查。
陳家殷提到,競爭事務審裁處去年共審結4宗案件,未提交審裁署的案件不少涉及大廈維修圍標,部分與廉政公署合作。被問到明日是財政預算案,會否擔心當局在財赤下削減支持,他表示不擔心,認為除了當局表示支持競委會工作,競委會的訴訟基金亦有健康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