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古思堯涉在北京冬奧開幕日,計劃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外示威,行動前遭警方國安處拘捕,2022年7月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因「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罪成,判囚9個月。
被告古思堯,被控於2022年2月4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引起對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指定法官羅德泉裁決時指,棺材上字句有煽動意味,影響國家安全,案情嚴重,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判古入獄9個月。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於節目發布煽動言論及使用銀行帳戶清洗逾1000萬元犯罪得益,2022年10月7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及「洗黑錢」罪,被判囚32個月,並充公487萬港元資產。
被告尹耀昇被控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主持、製作、發布和上載網上節目,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以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使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司法、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加深不同階層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官判刑時指出, 尹承認主持、製作的節目,涉及煽惑他人抗拒或推翻中國共產黨、投擲汽油彈、實行私刑、參加「公民抗命」、宣揚「港獨」、推動「35+ 初選」,以及支持已潛逃台灣的罪犯;涉案節目流傳甚廣,當時本港正經歷連串、持續而且嚴重的暴力、衝突和違法行為,在這種社會氛圍和環境下,依然作出煽動行為,明顯是「火上加油」,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和治安的風險。
尹耀昇原被控煽動、洗黑錢等10罪。他承認其中1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及3項洗黑錢罪, 法官謝沈智慧正式下達充公令,下令尹在6個月內交出可變現的487萬元資產,尹被控的其他6罪及其助手利寶麗面對的2罪,均可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若尹無法於限期內交出資產,則需加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