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言人表示,就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國和歐盟的官員、政客及反華組織對政府24日宣布就潛逃海外、並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涉案人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抹黑言論,表示強烈不滿及反對。
發言人表示,7名指明潛逃者一直潛藏美國及澳洲,並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是次措施強烈打擊。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目的是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有關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外國官員、政客及反華組織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及行動並散播不負責言論,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發言人說所有的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符合人權,而不少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任何外部勢力及別有用心人士,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發言人強調,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就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其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又重申,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
美國財政部星期一(3月31日)宣佈,將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國安委秘書長區志光、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以及兩名負責國安事務的警務處助理處長王忠巡、趙詠蘭納入制裁名單。這是相隔4年後,美國再制裁香港官員。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透過制裁恫嚇中港官員,強調港官對美國制裁嗤之以鼻。
美國指6人「利用《香港國安法》對身處海外的19名支持民主人士,包括1名美國公民及4名美國居民,進行恐嚇、噤聲及騷擾行動,嚴重損害香港的高度自治及違反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承諾」。
魯比奧帖文截圖。
美國國務卿魯比奧指根據《香港政策法》發表的最新報告指出,中方在過去一年未有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以及違反《基本法》,直接威脅美國的利益,因此宣佈制裁上述6人。
特區政府星期二(4月1日)凌晨2時許發表長篇回應,強烈譴責美國透過制裁恫嚇中港官員,強調港官對美國制裁嗤之以鼻;又批評美方多年來肆意干預別國内政,策動「顏色革命」,製造社會動盪和人道災難。
特區政府又強調,有責任依法追究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潛逃海外的人,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美國透過所謂「制裁」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央和特區官員。資料圖片
在美國財政部發表的制裁名單上,詳列6名内地和港官員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證號碼,6人職務均與國家安全有關。同一份公佈的制裁名單上,還包括墨西哥販毒組織「錫那羅亞集團」(Sinaloa Cartel)成員。
美國國務院表示,是次制裁是根據第13936號行政命令作出,針對那些在《香港國安法》下參與拘捕、拘留、審訊或制定及執行相關政策的機構或政府官員。
被制裁内地和香港官員如下:
1. 董經緯:中央人民政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署長。
2. 林定國:律政司司長,負責制定及執行《香港國安法》。
3. 區志光:現任國安委秘書長。
4. 蕭澤頤:現任警務處處長。
5. 王忠巡:現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安處)。
6. 趙詠蘭:現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安處)。
2020年8月則是美國首次制裁香港官員,當時是特朗普當總統的任内,美國制裁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時任特首辦主任陳國基等11人。對上一次有香港官員被美國制裁,已是2021年1月15日,特朗普在第一個總統任期卸任前,美國宣佈制裁時任警方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及時任助理處長簡啟恩。
上任總統拜登任內未有制裁港官,但曾於2021年7月制裁多名中聯辦副主任,包括陳冬、盧新寧、譚鐵牛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