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去年3月起接受申請,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與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截至上月底,新計劃合共接獲918宗申請,並已批出868宗申請的淨資產審查,以及386宗申請的投資規定審查。
許正宇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入境處則已就756宗申請作出「原則上批准」,讓申請人以訪客身分在港作出承諾的投資,並就341宗申請作出「正式批准」,如接獲的申請全數獲批,預計可為香港帶來超過270億元的資金。
許正宇又說,截至上月底已獲批的386宗投資規定審查申請中,暫未有申請人在新計劃下投資於住宅房地產。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公布,各項吸引人才與資本投資者的入境計劃會增設申請費用,並按簽證/入境證逗留期限長短,上調獲批申請的簽發費,以反映成本及體現「用者自付」原則。政府為實施有關收費,《2025年入境(修訂)規例》已刊憲,並由今日(26日)早上11時起生效。
入境處大樓。資料圖片
由生效時間起,主申請人及其受養人在指明入境計劃下提出每宗入境、改變逗留條件或延長逗留限期申請,均須繳交600元申請費,獲批申請的簽證費用,則由原來劃一收費230元,按簽證/入境證逗留期限長短上調至600元或1300元。
入境處處長已根據經修訂的《入境規例》,指明收費適用於多項入境計劃,包括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及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
除指明計劃外,現時適用於其他類別的簽證/入境證的費用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