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表示,最近透過定期巡查及接獲公眾投訴,發現打鼓嶺禾徑山一帶出現違例填土工程,已迅速採取執管行動,加密巡查及聯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多次聯合巡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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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在社交專頁說,先後就12宗違例填土個案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限期前,中止有關土地上的違例填土工程及將有關土地恢復原狀,並已就當中沒有遵辨通知書規定的5宗個案提出檢控;餘下7宗個案中,2宗已按有關通知書的規定辦理,有關土地上的違例填土工程已中止,另外5宗個案,根據署方聯同警方今早的巡查行動發現,有關土地上的違例填土工程亦已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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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指出,會繼續監察有關場地,早上的巡查亦從市民提供的訊息,取得疑似違例填土工程的資料。如確定有新的違例發展,規劃署絕不姑息,定必果斷採取執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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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憲報刊登《2025年土地(雜項條文)修訂規例》,調整訂明所收取的8項收費和3項經濟成本,包括關於政府處理在未批租土地上申請進行挖掘工作及發出挖掘准許證所需的收費,挖掘工作所涉範圍包括屬由路政署維修的街道及路政署維修的街道以外的未批租土地;及有關機構獲批在路政署維修的街道上進行挖掘工作但及後工期需要延長時,就整段延長期間收取的經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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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發言人說,為逐步收回全部成本和避免升幅過大,8項相關收費將提高8%至20%不等。3項關於收取的經濟成本將提高24%至25%,涉及的服務使用者主要為公用事業機構,如電力公司、電訊公司、煤氣公司等,相關費用佔機構的整體經營成本極微,只佔約0.1%,因此建議的費用調整影響有限。政府已諮詢持份者,他們對費用調整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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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規例5月7日提交立法會,在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後,新收費和經濟成本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