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的調查發現,非保費越貴的旅行保陪越好,反而不及較便宜的旅保計劃,未必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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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檢視市場上就16 間公司18 個旅遊保險計劃,發現索償的門檻甚高,其賠償準則差異極大及煩瑣,以旅行經常會遇到的航班延誤為例,一般只會賠償延誤超過 5 至 6 個小時的行程,其中 1 個計劃更只會為 8 小時或以上的延誤提供現金津貼。委會以 5 月 1 日本港出發的495 班離港航班作粗略計算,當中有近 7 成(332 班)有延誤,但只有 1 班航班延誤超過 5 小時,反映消費者能獲得航班延誤的保障可能性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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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旅遊保險的以日本 7 天旅程為例,保費介乎48元至400元不等,相差高達 7 倍,其中保費最高的計劃,保障範圍及保額反而不及部分較便宜的計劃,未必物有所值。
調查針對多個常見的索償情況,包括醫療保障、財物損壞、失竊遇劫、行程延誤和取消行程等。調查發現,各個計劃的索償要求非常嚴緊,例如涉及意外遺失、搶劫或盜竊引起的,投保人必須於事發後 24 小時內向當地報警,索償時須附上報案記錄,列明事發經過及損失的項目及總額,如記錄所載的遇事經過不包括在受保範圍,亦可能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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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行李箱損壞索償,投保人必須提交可顯示損毀情況的相片、購買行李箱的單據,並附上交通機構發出的財物損失報告。調查又發現,各保險公司對保障項目的定義,各有不同的演繹,可能影響投保人索償的機會。例如所有保險計劃都表示,會受理因特定事故,包括投保人出發前患上嚴重疾病或嚴重損傷,須取消行程的申索。但有 5 個計劃並未列明「嚴重」的定義,其餘 13 個都要求投保人要由醫生證明不適宜旅遊,當中 12 個更須醫生證明有生命危險才可索賠;另一個則須醫生證明投保人須留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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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18 個計劃都容許以直系親屬離世,作為取消行程而索償的理由,不過對於「直系親屬」的定義卻存在很大差異,全部計劃都將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都定義為直系親屬。然而部份計劃對直系親屬的定義較苛刻,連兄弟姐妹都不被視為直系親屬。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旅遊保費雖然不高,但消費者亦不應掉以輕心,投保前須細閱條款,明確瞭解受保範圍和定義,出發前預先把保險條款下載致隨身攜帶的手機或其他電子產品,並存有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一旦遇上事故,方便查閱索償要求,亦需小心按照理賠條件及時準備所需證明文件和資料,才能增加獲得賠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