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食物標籤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0日)表示,一款預先包裝蜜棗含有防腐劑二氧化硫,但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違反食物標籤規例。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深水埗一店鋪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二氧化硫,但並未有在食物標籤上標明。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示其將受影響批次的產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
該款「合昌海產」蜜棗由合昌海產有限公司生產,淨重1斤,此日期前最佳為2019年12月28日。食安中心發言人指出,雖然上述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0.00023%)符合法例標準,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士如進食此類食品,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呼籲業界守法,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應在配料表上詳列食物的配料。違反上述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