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再有不合作運動
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網民周一(5日)發起不合作運動,早上上班繁忙時間堵塞多個港鐵站,令多條路線的服務嚴重受阻,甚至暫停服務。
網民下周一(12日)再發起港鐵不合作運動,由上午7時半開始,預計會堵塞港鐵鑽石山站、炮台山站及荔景站。
政事
網傳再有不合作運動
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網民周一(5日)發起不合作運動,早上上班繁忙時間堵塞多個港鐵站,令多條路線的服務嚴重受阻,甚至暫停服務。
網民下周一(12日)再發起港鐵不合作運動,由上午7時半開始,預計會堵塞港鐵鑽石山站、炮台山站及荔景站。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