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警區已跟進調查。
新界南總區聯同港島、西九龍、東九龍及新界北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警員昨日於機場及大嶼山一帶主要幹道進行交通管理行動,以應對阻塞機場的不合作運動。警方由昨日中午12時起於青嶼幹線、北大嶼山公路、機場路及機場島一帶進行觀察及巡邏。
昨日有示威者停留於停機坪旁邊草地。
行動中,警方共截查22輛私家車、一輛輕型貨車及一輛電單車,懷疑非法改裝及車輛機件結構故障,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涉事車輛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警方不排除會向有關司機發出告票或以傳票方式檢控。
資料圖片
另外,警員在機場路截查一輛私家車,在車上檢獲一批頭盔、過濾口罩、手套、鎅刀、剪鉗、士巴拿、剪刀等工具,車上兩名26歲男子及一名25歲女子,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被捕。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Fb影片截圖。
警員亦在東岸路近暢景路,發現3名20歲的男子懷疑將雜物拋落港鐵機場快線的路軌上,3人涉嫌「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投擲物品罪」被捕。兩宗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部跟進調查。
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一名43歲男商人被控暴動及串謀傷人,案件結案陳詞,押後至下月26日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在庭上展示部分證物,包括木棍及藤條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以直尺量度證物長度,又取出其中一條藤條打在自己的手臂,表示輕輕打都感到相當疼痛,又說藤條相當堅硬,不易被屈曲。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向法庭呈交影片,指片段中的白衣人一同拿著武器出現在港鐵元朗站內,又說交由法庭決定片段中的男子是否被告,相信法庭能就片段中的男子與被告的容貌作比較。控方指,片段顯示白衣人以庭上展示的武器有意圖攻擊他人,明顯能夠被視為可預見的傷人罪。辯方陳詞指,被告沒有意圖導致他人受傷,片段中顯示的武器是白衣人在路途上收集,並非從村落帶過來。
但法官認為武器是在案發後檢獲,片段只是顯示白衣人拿著某些物品,亦沒有直接證據顯示白衣人之間作出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