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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政事

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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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嚴厲譴責警方屢阻記者採訪 促政府制止警濫權

2019年09月04日 13:36 最後更新:13:41

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警方7日內,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執行職務時,禁止傳媒在場拍攝,甚至對傳媒作出拉扯動作,屢以阻差辦工等指控驅趕記者,嚴重損害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記協促請警方提供合理解釋,並再次促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立即作出行動,制止警方濫用權力。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分別列舉上周六晚、周日黃昏,以及昨晚事例,指警員先後在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東涌站、調景嶺站、九龍灣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指昨晚警方在九龍灣截查一架九巴時,要所有記者下車,並在巴士四周包圍設防線,更以可能涉嫌阻差辦工為藉口,要求傳媒退後10米,以致記者無法了解之後車廂內發生的事情。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而於上周六晚,警方派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進入港鐵太子站及油麻地站內,本港多間傳媒機構的記者及攝影師均遭無理驅趕,更封閉兩站阻止傳媒入內。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記協批警方多次阻撓記者採訪。

於上周日,警方到東涌站月台搜查,又禁止傳媒在場,更一度將已進入升降機的記者扯回大堂;同日晚有記者於調景嶺站採訪警方搜查乘客期間,有警員喝斥記者,並對其進行搜查及搜袋,令記者無法順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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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2024年11月13日 15:16 最後更新:15:50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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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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