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指出,對於不負責任的惡搞行為深表遺憾
一班牧者及基督徒上周在《星島日報》刊登聯署呼籲,但卻被網民惡搞,篡改內容,有關人士澄清並無支持「解散警隊」或「警察吞槍自殺」,重申希望社會可以止息暴力、重建信任。
一班牧者及基督徒日前在《星島日報》刊登呼籲。
澄清聲明全文如下:
我們於9月3日在星島日報以「一班熱愛香港的牧者及基督徒」聯署了一份題為「化解衝突、止息暴力、重建信任、締造復和 全港基督徒有責」的呼籲,在網上先後被惡意篡改為「一班支持解散警隊的牧者和基督徒」及「一班支持警察吞槍自殺的牧者和基督徒」。對於這等不負責任的惡搞行為深表遺憾,並特予澄清,以正視聽。惡搞言詞對締造復和毫無益處,惟願社會同心化解衝突,止息暴力,重建信任。願主耶穌賜平安予香港!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