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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旺角警署外遭縱火 警方出動制服部分示威者

政事

入夜旺角警署外遭縱火 警方出動制服部分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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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旺角警署外遭縱火 警方出動制服部分示威者

2019年09月30日 00:03 最後更新:00:07

消息指,示威者疑向警署投汽油彈。防暴警在場開槍,示威者一度四散。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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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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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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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示威者旺角警署外縱火。

示威者旺角警署外縱火。

警員展開行動。

警員展開行動。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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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0時19分,警方在旺角警署內舉起橙旗,亦有警員在警署平台位置布防。示威者則以鐳射燈照向警署,而警員則以強光燈照向示威者。現場消息指,有示威者疑向警署投擲汽油彈,但沒有起火,防暴警其後在場開槍,示威者隨即四散。晚上11時半,在太子站旺角警署出口,有雜物起火。其後,一批警員到場,並制服部分示威者,部分人受傷流血。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入夜後,再有示威者在太子站附近及旺角警署外聚集。

防暴警察之後將被捕人士送上警車,退守旺角警署,彌敦道沿途有人尾隨指罵警察並高叫抗議口號。接近午夜12時,一批抗議人群在旺角警署外叫囂,又指罵持槍戒備警員,警方則展示藍旗多次廣播要求非法集結人群散開,否則使用武力拘捕驅散。示威者繼續用鐳射光照射警員。

示威者旺角警署外縱火。

示威者旺角警署外縱火。

警員展開行動。

警員展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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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大二號橋衝突 29歲理大生暴動罪成囚2年9個月

2024年11月13日 15:16 最後更新:15:50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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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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