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傍晚兩次進入大埔超級城執法。
一批示威者在超級城外天橋,持續向警員方向掟石塊等,防暴警察先後舉黑旗和橙旗,警告會施放催淚煙和開槍,並擎防暴槍示警。晚上7時,防暴警察衝入大埔超級城,最少制服兩女一男。
警方再進大埔超級城制服多人。NOW新聞截圖
警方再進大埔超級城制服多人。NOW新聞截圖
防暴警察先在商場內制服一名女子,將她帶走,在場聚集的人起哄,要求警察放人。雙方爆發肢體推撞,一度衝出馬路。警方之後再進入商場制服最少兩人,一度在商場內擎防暴槍,期間有警員不適,送上救護車。
警方再進大埔超級城制服多人。NOW新聞截圖
警方再進大埔超級城制服多人。NOW新聞截圖
警方晚上7時38分再度展示藍旗警告,非法集結示威者停止衝擊否則警方會使用武力驅散或拘捕。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