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警方放了近6千枚催淚彈
反修例示威衝突持續5個月,警方多次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美國《彭博社》周三引述警方數字報道,至今在共住有88%香港人口(約650萬人)地區,施放了近6000枚催淚彈,不少市民因接觸催淚煙,健康因而受損。
8月5日警方在全港14區共發射800枚催淚彈,報道指,居住72歲黃大仙區的吳先生(King Ng),當日在家中雖然關上窗戶,但由於窗口並非密封,他仍吸入一些催淚氣體,自此常常頭痛以致失眠,上呼吸道更受感染,他對此感到憤怒。
黃大仙居民葉先生(Jerry Ip)表示,即使炎熱下帶2歲半兒子去公園,也要他穿上長袖衫褲避免接觸到催淚煙殘餘物,不過兒子雙手仍不時痕癢,批評警方放催淚彈後沒清理現場。其女友林小姐(Apple Lam)指,在23樓住所開冷氣期間,懷疑令1歲兒子吸入室外的催淚煙,出現支氣管炎需要住院3天。
有本港醫生表示,曾訪問170名面對過催淚彈的前線記者,96.2%人表示曾呼吸困難、持續咳嗽或咳血;72.6%人皮膚出疹、紅腫或痕癢;40.6%人腹瀉或嘔吐。
報道引述醫生促進人權協會顧問哈爾(Rohini Haar)批評,警方在密閉空間、從高處或直接向人群放催淚彈,甚至使用過期催淚彈,均令情況更差。美國杜克大學學者指出,小孩的肺比成人的小得多,相同濃度的催淚氣體會對他們造成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