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自己會「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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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拘捕支援示威者組織「星火同盟」4名成員,指涉嫌洗黑錢,並同時凍結7000萬港元。星火同盟義務律師黃國桐表示,事件令前線抗爭者人心惶惶。
黃國桐指,自己會「跑數」籌錢。
黃國桐在電台節目表示,星火基金現時被凍結,無法為被捕者支付保釋金,事件令前線抗爭者人心惶惶。他又形容,警方的策略是要令前線抗爭者「要人無人,要錢無錢」,並指自己會「跑數」籌錢解決問題。
他亦指,一直有接觸在台灣生活的示威者,並指他們的情況並不理想,亦是生活捉襟見肘,並面對心理及健康問題。他續指,不知道香港是否仍有法治,還是依法治理,並指法治蘊含公平、公正、基本人權及自由等普世價值。黃國桐亦指,在自己曾支援過的被捕示威者中,其中一名被捕人只有15歲,並指在見面時抱着他痛哭,因此認為年輕抗爭者的壓力並非他們在此年紀時可以承受。
中大二號橋2019年11月發生衝突,多人向吐露港公路投擲大量雜物,又用汽油彈、磚頭等襲擊警員,原審法官李慶年3年前裁定涉案理大學生暴動罪脫,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案件發還恢復審訊,涉案理大生13日早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判入獄2年9個月。
中大
法官判刑時說,被告的衣著及裝備等產生累積效應,他身處案發現場為鼓勵他人使用暴力,壯大暴動者的聲勢,又指暴動罪是嚴重罪行,參考案例必須大力阻嚇集體暴動及破壞行為。案發當日示威者有預謀犯案,非法集結維持兩小時,暴動行為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亦對警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險。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又指,念及被告本獲判無罪,懷有期望恢復自由,但期間的延誤檢控和波折把他的期望打破,也影響更生進程,最終判監33個月。
現年29歲的被告李俊皓,在社福機構任職項目助理,案發時為理大學生。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沙田中文大學近2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