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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翼棄兵》意外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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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翼棄兵》意外之得

2020年12月04日 18:59 最後更新:20:02

最近看完Netflix美劇The Queen’s Gambit (后翼棄兵),有很多聯想。

《后翼棄兵》顧名不能思義,這套劇是講述一個美國國際象棋冠軍的奮鬥故事。

「后翼棄兵」是國際象棋其中一種開局方式,是先犧牲一些棋子、換取另外一種東西的策略。通常的走法是白方將兵推出,故意被黑方的兵吃掉,然後減少對方的兵本來對部分位置的控制力,即犧牲一隻兵,換得對中心地區的控制權。這種戰術背後的哲學含意就是有一失必有一得。

《后翼棄兵》的女主角Harmon。

《后翼棄兵》的女主角Harmon。

劇中女主角Harmon童年坎坷,母親因意外去世,她被送到孤兒院,要服用鎮定劑,才得到暫時的平靜。後來她認識了校工Shaibel,成為她的國際象棋啓蒙老師,最後Harmon成就世界國際象棋冠軍。

有人問我,香港去年的亂局,是否中央欲擒先縱,讓外國操控的香港反對派盡情表演,然後來一招回馬槍,訂立《港區國安法》,將投美的叛變者一網成擒,這種說法頗有「后翼棄兵」戰術的味道。

我覺得政治確實陰險,但也不用過度陰謀論。中國領導人正在玩民族復興的大棋局,香港原來只是毫不起眼的一隅小局,中央無必要花太多精神在香港佈局。所以中央過去對香港的政策,主要是回應性的,最高領導不常過問。只不過是過去幾年的事態,觸發了重大危機,中央才要全力以赴,以雷霆萬鈞之勢,平定香港的亂局。所以,如果說中央採取「后翼棄兵」策略,引蛇出洞,然後一網打盡,有點神化了中央的部署。中央應無「后翼棄兵」的布局意圖,但卻取得了「后翼棄兵」的效果,損失一片,卻奪回大局的主導權,可說是意外之得。

中央為令香港從去年的殘局中走出來,可謂奇兵突出,完全採取主動,從訂立《港區國安法》開始,到推遲香港立法會選舉,再到定出DQ議員的框架,每一著都令到香港的激進反對派,陷入極大的被動之中。中央走的每一步棋,都完全超乎美國及香港激進反對派的想像,他們只能傻了眼地看著中央一步一步,摧毀激進叛國者的陣營。聞說由於《港區國安法》立得太快,很多西方在港間諜,來不及撤走,混亂狀況可想而知。另外亦觸發大批反對派人士逃亡海外。

如果是觸犯了嚴重罪行,可能會被判5年、10年監禁,逃亡還可以理解,但有些人如許智峰,只是在示威現場搶不同政見市民的手機、在立法會潑潑臭水,即使罪成,最多可能判監禁一年半載,面對這樣輕的罪名,許智峰還是選擇棄保潛逃,無論他講得如何冠冕堂皇,說出國是為了幫助香港的同道尋找門路云云,說到底,膽小就是膽小,夠膽做,但不夠膽承擔相關刑責。以這種意志,卻想與實力龐大的共產黨鬥,想割共產黨的喉嚨,實在太可笑了。

我讀大學的時候,看過很多研究社會主義國家解決異見人士的方法,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將他們驅逐出境,因為異見人士離開國土,就像魚兒離開水塘一樣,開始時在魚塘邊的泥地上跳躍掙扎,好像還有少許激情,但最後都難逃乾死的命運。外國有需要的時候,也很樂於利用這些異見分子去大力批評社會主義國家,但最後還是會把他們像嚼過的香口膠一樣,棄之不顧。

蘇聯最著名的異見份子索忍尼辛,在1974年被蘇共總書記布里玆涅夫強行押上飛機驅逐出境,索忍尼辛意志堅強,不怕坐牢,想留在蘇聯,但被布里玆涅夫硬送出國,去了美國,最後變成一個「牢騷老人」,不但批評蘇聯,也批評美國道德墮落、音樂使人難受、新聞媒體不加節制侵害私隱等等。

而中國最著名的異見分子是魏京生,出國之後亦難逃類似的命運,最後在國外與不同的異見份子分黨分派,相互攻訐,慘不忍睹。

離國的異見份子最後都會成為棄兵,剎那光輝,就像煙花一樣璀璨,但璀璨一閃即逝,之後就要面對漫長人生的現實生活困難,苦況不足為外人道。

流亡,從來不是美夢。從政者可以選擇,就不要跌入流亡的困境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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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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