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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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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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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2021年01月06日 17:16 最後更新:01月07日 12:24

今晨(1月6日)約1000名警員就涉及違反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行,進行上門拘捕行動,截至今日下午3時半,警方一共拘捕53人,共45男8女,年齡23至64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先後開記者會交代事件。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開記者會交代事件。now 新聞截圖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開記者會交代事件。now 新聞截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涉案人士圖謀以一個「歹毒」的計畫,去癱瘓特區政府,他們圖謀通過「35+」和「攬炒十部曲」計畫,不顧一切一心要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

李家超指涉案人士會以大規模街頭暴動,加上國際政治和經濟上的制裁,令香港癱瘓,形容是「共同跳崖」,是有組織有計畫地令香港陷入深淵。如果計畫得逞,香港社會會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和破壞,因此警方的行動是必要,強調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下午2時半,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出來解話,指被捕人士與去年「35+民主派初選」有關,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6人涉嫌組織及策劃,另外47人則涉嫌參與相關行動。

警方共搜查了72個處所,並向4間公司包括《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獨立媒體》及香港民意研究所,發出有高院法官簽署的「物料提交令」,要求相關公司交出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此外,警方亦凍結了160萬港元資金。

被捕者包括:
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陳志全、郭家麒、涂謹申、尹兆堅、林卓廷、胡志偉、鄺俊宇、黃碧雲、朱凱廸、譚文豪。
區議員—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彭卓棋、東區區議員李予信、鄭達鴻、趙家賢、徐子見、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西貢區議員范國威、鍾錦麟、柯耀林、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劉偉聰、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觀塘區議員李嘉達、荃灣區議員譚凱邦、岑敖暉、沙田區議員岑子杰、元朗區議員王百羽、伍健偉、屯門區議員張可森。
學者及法律界人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香港民意研究所」總監鍾庭耀、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
其他泛民人士—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前記者何桂藍、長毛梁國雄、半島連線召集人馮達浚、「抗爭派」鄒家成、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醫管局員工陣線余慧明、印度裔社工安德里Alterin Jeffrey Andrews、前學民思潮黃之鋒(在囚人士)、社工呂智恆、殘疾及基層權益運動李芝融、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海關關員兼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

李桂華分析背景,早在2020年3月已有人建議用35+方案,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取得35票或以上,便可以癱瘓政府。到了4月提出更具體的「攬炒十部曲」,重點一是策略性投票,重點二是當選後可以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政府停擺。6月,出現更多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7月,雖然「港區國安法」已經立法,但他們仍然在7月11及12日推行兩天初選,顯示出極大決心及盡用資源以達到目的,就是將特首拉下台,以及令政府停擺。

警方披露「攬炒十部曲」在6月出現的具體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now 新聞截圖

警方披露「攬炒十部曲」在6月出現的具體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now 新聞截圖

這些明顯的、有目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第22條第三項: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作出以下行為:(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李桂華補充說,有證據顯示參與初選的人需要簽署立場聲明,如果初選落敗便會退選,這明顯不是公平或誠實的選舉。

李桂華特別提到,今次行動是針對那些組織及策劃初選的人,他們企圖癱瘓政府。至於參與投票的人,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將受到刑事調查。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記協早前透露,網上拍賣籌得半年經費,是自暫停籌款晚宴以來最多。不過,近日記協又陷入財政透明度爭議,有會員揭發記協拒絕會員查閱法定帳目資料,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設置多重查閱限制。

記協一直以來都沒有公開財政狀況,官網不提供年報、核數報告、也沒有渠道讓公眾查詢。曾參選記協主席的李敏妮在社交平台透露,今年2月20日正式發函,要求查閱記協2010/11至2023/24年度共12年的核數報告。

李敏妮曾在有線電視英語頻道、《英文虎報》及《南華早報》等傳媒任職,現為網媒《透視報》主編。她社交平台上發文指,本身係記協會員,根據《職工會條例》,會員依法享有免費獲取帳目文本的權利,即係有權要求查賬。

不過,記協選擇不予回應。在李的追問下,直至2月28日,記協才回覆並加設查閱條件,包括「每次查閱限一小時,如欲再次查閱,煩請再次預約」、「禁止拍照影印」、「內容不得外洩或用作採訪」。

李敏妮透過《透視報》發聲明,質疑記協拒向會員提供帳目資料,涉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透過《透視報》發聲明,質疑記協拒向會員提供帳目資料,涉違反《職工會條例》。

李敏妮透過《透視報》發聲明質疑,記協回覆的做法是要設立重重關卡,讓會員難以查閱帳簿,涉嫌觸犯《職工會條例》。

根據《職工會條例》第37條,「任何已登記職工會的帳簿及會員登記冊,均須公開予該職工會的任何職員、會員或獲授權代理人,在該職工會規則指明的時間及地點查閱...」

聲明認為,其實李敏妮第一個電郵發出後,記協不回覆,不提供資料,已經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只是在李敏妮的追問下,記協才回覆,但在回覆中,記協又設立重重關卡,令李敏妮難以徹底查閱內容以作分析,涉違反《職工會條例》所賦予會員的查閱權利。

聲明進一步指出,記協的寫法「查閱帳簿及章程時請遵守以下規則:」讓人感到這些規則是屬於會章而必須遵守。實質上係涉嫌干犯《職工會條例》第50條《傳送虛假的規則文本等》,此條文訂明任何人如意圖誤導或欺騙他人而向會員或擬成為或申請成為該職工會會員的人「發送任何並非當其時根據本條例登記的規則的文本或並非當其時根據本條例登記的規則的更改或修訂部分的文本,並假裝該等規則屬已登記者,或假裝該職工會並無其他規則」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李敏妮話,在收到記協回覆當天,自己還約見「職工會登記局」查詢相關法例,在會面中,一名副局長向她指出根據《職工會條例》,所有職工會必須向要求索取資料的會員:1)免費提供帳目文本一份,及 2)收取不多於$2提供已登記規則文本一份。換句話說,根據《職工會條例》,作為職工會的記協不但要讓會員查閱帳目、登記會章等資料,還要提供「文本」。

同日晚上,李敏妮電郵回覆記協,重申記協必須根據會章讓她查閱核數報告、帳簿、和登記章程等資料,而不能附加任何條款。李也指出根據《職工會條例》,職工會必須向會員提供帳目和會章文本的責任。

不過,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的記協收到電郵之後一直保持沉默,至今足足一個月,該會仍然沒有向李敏妮發放帳目資料,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

事實上,今次爭議並非記協首次陷入財務透明度問題。記協2021年被曝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公開批評其「拉攏學生入會」後,連夜銷毀包含會員資料、銀行賬戶及「學生會員變正式會員」等敏感信息的碎紙文件,引發外界質疑。

據《大公報》調查,記協聲稱擁有486名會員(含56名學生),但碎紙文件顯示其通過「學生會員」名義報大數,而資金來源包括匯豐、恆生等本地銀行賬戶。此外,記協2019年成立的「保護記者基金」籌得超328萬港元,其受資助等收入及支出從未公開,資金來源亦成謎,被質疑或與境外反華組織存在關聯。

高人話,記協成立至今,一直不夠膽在陽光下攤開數簿曬曬,如今面對會員合法要求查帳,仍然選擇打太極,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前途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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