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本周三拘捕53名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人士。美國在同一天爆出一單闖入國會大流血事件,打死4人拘捕52人。一比之下,香港的新聞,就變得小巫見大巫了。
在拘捕事後,反對派召開記者會,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說,《基本法》有列明財政預算案被否決的程序,他批評特區政府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梁家傑是資深大狀,他懂得法律,但往往扭曲法律為自己的政治利益服務,正正是這種心態,才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基本法》有容許人搞攬炒式政變嗎?《基本法》第50條及52條的確有講到如果立法會首否決預算案,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而重選的立法會有超過三分二議員仍通過所爭議的預算案,行政長官拒絕簽署,就要辭職。這是解決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出現衝突時的憲制設計,並非讓人攬炒癱瘓政府的設計。
按《基本法》的原意,立法會議員有權審議財政預算案,如果預算案的內容不符民意的話,他們可以否決預算案。但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根本不理會預算案的內容是什麼,只要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超過半數(即35+),就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基本法》內提出的程序安排,和戴耀廷搞的攬炒大計,根本完全是兩回事。
試舉一例,《朱子治家格言》首兩句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一個孩子早上起來,拿著掃把掃洒掃庭院,藉故說老爸阻礙他掃地,有計劃有預謀地用掃把老爸打死。被告入公堂後,就引用《朱子治家格言》,說只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打死老爸只為清除掃地的障礙。你覺得他的做法,符合《朱子治家格言》嗎?
扭曲並濫用《基本法》,以達到顛覆推翻政權的目標,根本就是要搞一場政變。沒有人會天真到相信,《基本法》會設計出一個制度,讓人搞政變吧?
梁家傑作為資深大狀,提出《基本法》這個法律觀點,我倒很希望被捕的53人上庭時,也以《基本法》的制度,作為反駁控罪的理據。因為按《基本法》第158條,香港法庭對涉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對《基本法》進行解釋的時候,在終局判決之前,要先尋求人大常委會對相關條文作出解釋。即是說,他們提出這個觀點作為辯護,香港的法庭就有責任要求人大釋法。又看看人大在解釋法律的時候,會否將基本法第50條及52條,解釋為一個容許攬炒的憲制設計。
有制度,就會被人扭曲,將黑說成白,把非說成是。任由扭曲,制度就會崩潰,撥亂反正,理所當然。
講到撥亂反正,又有會問,應該告兩三個人,還是告幾十人呢?戴耀廷和幾個核心組織者是整場政變的主謀(或者是主要的刀手),當然罪責難逃。一大批參與初選的政客,有極其激進的本土派,也有胡胡塗塗的泛民。傳統泛民很多不是壞人,但肯定是蠢人,他們由2014年的佔中開始,到2019年的黑暴事件,再到去年的初選,一步一步地被人逼上暴力政變的舞台。年青人由於生理結構,腦下垂體大量釋放荷爾蒙,比較衝動,情有可原。但人到中年,理應成熟穩重,為什麼會人激進、你又要去激進呢?隨波逐流,也難逃歷史罪責。
還有《蘋果日報》之流的激進媒體,為暴力示威塗脂抹粉,把違法者捧為民主英雄,令年青人急促激進化,把他們推向「到牢獄之路」。這些媒體有無為其行為,感到一絲歉疚?
一場失敗暴力政變,以法律制裁為終局,歷史上屢見不鮮。幕後組織者、核心參與者、推波助瀾者,都要為這場失敗政變,付出應有的代價。
這些失敗者把美式民主捧上半天高,諷刺的是,香港在2019年7月1日發生闖入立法會的一幕,2021年1月6日在美國重演,唯一分別是美國警察打死4人。香港有那一個反對派政客、那一個反對派媒體,會出來痛批美國黑警殺人,並要求中國因此制裁美國呢 ? 難道真是主子殺人,鴉雀無聲?
盧永雄
世界輪流轉,看看香港和英國兩地的移民情況,只能驚嘆事情變化得這麼快。
2019年黑暴事件後,大量香港人移居英國,因為當時英國保守黨首相約翰遜推出一個BNO「5+1」計劃,讓香港人先移居、後申請國籍。其實約翰遜打的小算盤,是看著香港移民的資產。當時英國在他一手推動之下脫歐,大量歐洲公司總部撤出英國,因為英已經不再享有歐盟內的關稅和移居便利,約翰遜就藉著吸引港人移英帶來的資產,來填補這個窟窿。他還可以厚著面皮,聲稱自己在支持香港的民主。
香港人移居英國,如果是已經賺夠退休的一族,生活倒還可以,但如果要在當地搵工,就我所知,只有少數能夠找到與本來類似的工作,很多人就要降級打折。有朋友在香港做行政人員或中層主管,到英國就要做工廠工人或是通宵的倉庫看更。這讓我想起上世紀80年代大陸同胞移居香港的情況,那時在國內的專業資格在香港不被承認,他們只能夠做看更或地盤工,那種辛酸又有誰能明白。
不過,現在最有趣的發展,是英國人開始移居香港。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七屆世界桌球冠軍奧蘇利雲,他通過優才計劃成為香港居民。奧蘇利雲十分喜歡香港,他接受入境處處長郭俊峯訪問時,被問及為何選擇香港作為居住地,奧蘇利雲說香港有良好的稅制,桌球在香港很受歡迎,加上美食和文化,令香港成為一個理想居住地,「如果想擁有美好的生活,那一定要來香港」。
後來奧蘇利雲在澳門接受訪問的時候就提到,他一年有幾個月在香港、澳門和中國大陸打球,取得香港身份證,讓生活和出行更方便,預料4至6年後或會搬來香港長住。
奧蘇利雲的例子,至少可以看到三個事情。
第一,新通行證安排有效。內地最近改變港澳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安排,容許香港永久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士,申請通行證返回內地。他們本來回內地要申請簽證,工作的話更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在新安排之下就可以拿通行證過境,不用簽證,非常方便。奧蘇利雲提到的出行方便,主要就是指這一項。
第二,香港低稅率吸引。香港有低稅制,入息稅最高只是收15%,遠較英國為低,英國是累進制,最高即15萬鎊(150萬港元)以上收入稅率是45%,相當驚人。
過去沙特主權基金贊助的LIV 高球職業巡迴賽在港舉辦時,有獲獎的球手事後發現香港只是需要交15%的入息稅,有點不太相信,反覆追問是否只交這個稅率就足夠嗎?在外國動輒起碼要交20幾至40幾%的入息稅,香港只交最高15%,可以說是稅務天堂。而明年「LIV 高球2025 香港站」獎金高達2,500萬美元,獲獎球手少交30%稅等如節省750萬美元,即是5836萬港元,你話球手喜歡在香港還是在英國比賽?
另外英國有資本增值稅,越富有的人交稅越高,買股票買樓賺了的錢都要減一截。英國財政大臣李韻晴剛公布的預算案,就提到高稅率的納稅人,資本增值率會由20%加至24%,低稅率的納稅人增值稅亦都由10%加至18%,而住宅物業的稅率就維持在低收入的收18%、高收入的收24%,而香港就並無資產增值稅,物業稅收15%亦較英國低。
但有一樣更要命的是,非以英國為永久居住地的英國居民稅務優惠將會在明年4月取消,這個叫做「非定居者身份」(Non-Domiciled)豁免稅制,規定在英國居住的外國人,如果海外收入不匯入英國,就無需要繳納當地稅,但英國將會把非定居者免稅待遇豁免取消,明年4月起必須將海外資產向英國繳稅。奧蘇利雲是英國人,如果一年在英國逗留183天以下,在英國沒有全職工作,本來可被視為非英國稅務居民,海外收入免稅,未來應要交稅。另外有大量在英國居住的外國富豪亦受此影響,計劃離開英國。
第三,非政治化角度。很多香港人移居外地,主要從政治角度出發,覺得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生活不下去。但是奧蘇利雲這個正宗英國人的看法,卻剛好相反,說「如果想擁有美好生活,一定要來香港」。由此可見,只要你撇除泛政治化的眼光,香港其實樣樣都好。
過去香港人移民英國,現在英國人移居香港,都可說是世界輪流轉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