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病毒前,大家都適宜謙虛一點。
台灣疫情仍然嚴峻,今日(5月17)新增335宗確診病例,不過台灣已經充滿了成功抗疫的自豪感。
當地的自豪感源於「空城影像」。由於今次疫情來勢洶洶,台灣民眾自發不出街,令到平時充滿擁擠人潮的鬧區,如今人車數量銳減,出現空城現像。當大量空城照片傳到網絡上,就有不少有心或無意地作政治詮釋:
台灣名人轉發的「21字防疫金句」。
1. 有人在網上散出「21字防疫金句」說:「看好了世界,台灣人只示範一次,在兩周內解除三級」。短短21字的口號一曝光,預告台灣會在兩周內解除三級警戒,迅即在社交網站瘋傳,當地名人也陸續轉發。
「台灣人只示範一次」。真有滿滿的自豪感,就如一個小學生未考試,就已預告他會考第一樣,你不看她表演就走寶了。
有人散播所謂「日本媒體報導台灣『奇蹟』」的消息。
2. 台灣的成就還轟動了日本呢。也有人在台灣網上散播「日本媒體報導台灣『奇蹟』」的消息,並附上台北空城照,指日本大讚台灣防疫意識極高,世界其他地方完全做不到。由於圖上有日文「今日台灣」,令人覺得是日本媒體的截圖。
不過後來台灣傳媒查證,其實沒有日本媒體形容台灣有「奇蹟」,照片只是網上有人造出來的。
大家應該知道,台灣的政治網軍怎樣厲害。台灣政府在抗疫上跌了一大交,疫情大爆發,如今馬上有網上的文宣弄出來,大讚台灣厲害,創造了空城的「奇蹟」,還震驚了前殖民地時代宗主國日本。其自娛、自樂、自嗨的味道,真是隔著電腦螢幕都嗅得出來,只能嘆句網上打手才真正創造了奇蹟呢。
那麼台灣真能在14日控制解除三級警戒嗎?
若台灣真能在14日繼續「空城」,疫情應可緩解,因為大幅減少人流流動,大大減少社交接觸,的確是阻斷新冠病毒傳播的有效方法。當其傳播率低於1的時候,疫情會慢慢消退。
不過若疫情消退,台灣馬上在兩周內解除三級警戒的話,由於未能清零,未夠時間令病毒在社區上消失,人們一鬆懈,疫情又會再重臨。台灣十分崇拜的日本,早已經歷了這個過程。住在台灣的日本YouTuber「JUN醬」也分享了照片,指去年4月日本疫情剛爆發時,單日確診200人時,日本街頭如台灣一樣空無一人;但相隔1年後的今天,日本單日確診7000人時,人們卻像是無懼病毒似地,紛紛走上街頭。這種抗疫疲勞,台灣未經歷。
日本YouTuber「JUN醬」分享日本一年之間的對比照片。
以大陸嚴格管控的經驗,武漢由去年1月23日開始封城,到4月8日解封,封城兩個半月,才完全阻斷病毒傳播。若台灣14日解封,連一個傳播周期21日都未完,不能阻止疫情再爆。
台灣現在的措施足夠抗疫嗎?
今次台灣疫情應由華航機師等傳入,主要有3種英國變種病毒到處感染,傳播力強勁。台灣疫苗接種率只有1%屬於太低,若不做全民檢測,只靠社區限聚,難以清除在社區流散的病毒。
國民黨趙少康指美國洛杉磯都做全民檢測,質問「蔡英文政府到底在怕什麼?」台灣的衛福部長陳時中卻有一連串理由不做全民檢測,話檢測會有偽陰性,反而讓確診者以為沒事到處亂跑云云。
台灣就是這樣,大陸做全民檢測,台灣就不能學大陸做。當然他更怕一測就測出幾萬宗確診,戮破了台灣這個「抗疫優等生」的大話。
無論如何,在新冠這個厲害對手的面前,不夠謙卑,事事政治化,終究會吃虧的。
盧永雄
香港《國安法》生效4年多,本地政治局面穩定下來,很快又生出一種變相的「大和解論」。
10月初,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接受訪問,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6000多個因為2019年示威而被捕的人士,認為若果證據不足,可以公布不再處理,「為件事劃一條線」。他又認為,為了顯示香港仍然多元化,特區政府應該鼓勵團體集會。又建議政府舉辦大辯論,以顯示社會氛圍仍然鼓勵多元討論。
張炳良的言論,和回歸20幾年來建制派曾經流行的「大和解論」,同出一轍。認為只要阿爺和反對派和解,香港就可以求得穩定。這種言論曾經一度很有迷惑性,甚至不少建制陣營的精英,亦支持這種論調,因為說到底,很多人都想做好人,想政治正確,不想做惡人,不想打仗,所以成為「大和解論」的支持者,感覺上「大和解派」可以建制和反對派兩種民意兼得。
不過,細思張炳良的言論,特別是公然宣布不處理2019年被捕黑暴分子的建議,等同特赦,並不可取。
第一,香港要重建法治。由1997年回歸開始,香港局面一步步走向混亂,皆因反對派不斷突破法律界線,由違法集會,到非法佔中,再到掟燃燒彈發動暴力抗爭,就是由藐視法治的傾向開始,然後由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論」將之包裝美化,再由黎智英開動媒體機器廣為宣傳,整個社會的守法氣氛,蕩然無存,最終帶來大亂。
處理這一批數以千計的2019年被捕示威者,由於涉及的人數眾多,搜證工作繁複,加上相當一部分涉事者亦已逃亡海外,政府既要通緝海外逃亡分子歸案,同時又要繼續搜集證據,需時追查疏理。其實處理這些案件的基本原則,就是按香港的法律處理。香港的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意外傷亡案索償案是3年,錢債案追溯期是6年,土地業權糾紛可以追12年,但刑事案件並無追溯期限,一日未破案,一日都可以追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海外流亡人士,當日曾犯嚴重罪行,3、5年之後厭倦了海外的生活,回港投案自首,供認其他涉案的要犯,但如果政府已經公開宣稱那些人已獲特赦,政府如何處理亦相當尷尬,徒惹不尊重法治之譏。正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除非法律規定有時限,否則只要有證據,特區政府就會作出檢控,這是合符法治原則。
第二,特赦會影響他案判決。現在還有大量當年相關案件仍在審訊,包括「35+」顛覆案並未判刑,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還有大量的重大國安案件正在排期上庭,這種不再追究示威者的建議,背後的和解思想,亦在鼓吹特赦或輕判這些重犯。
看看老牌民主大國英國是怎樣處理暴動罪犯。無論是2011年的倫敦暴動,或是今年的暴力示威,英國都是採取快審重判的方式處理。煽動者在臉書上貼一個帖文叫人去示威,即使示威最後沒有發生,煽動者自己亦沒有出現在示威現場,亦可以被重判3年監禁。惟有依法而治,才不會鼓勵市民將來再進行暴力示威,我們不見英國和示威者和解,為何又要叫特區政府和示威者和解呢?
回歸20多年的例子都已經很清楚說明,「大和解論」其實是「投降主義」的代名詞,姑息養奸只會令政治失控。對並未起訴的示威者,政府可以按香港法律處理,即使調查後在現階段未夠證據起訴,撤消被捕者的保釋要求,將來如果找到新證據,仍然可以繼續起訴。要培養香港的守法精神,當然對事件中的首惡,更加不可以輕輕放過。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