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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冬奧前難全面通關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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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冬奧前難全面通關

2021年10月18日 19:19 最後更新:19:46

來年的冬季奧運會聖火,開始從希臘雅典傳遞,冬奧開始進入3個多月的倒計時。今次冬奧定於明年2月4日至2月20日,在北京及張家口舉行。內地開始為籌備冬奧進入緊張的衝刺狀態。

內地遇上舉辦這些國際盛事,一定要排除所有風險,明年冬奧可以預見的風險主要有兩項: 1. 政治;2. 疫情。

1. 政治挑戰有限。10月17日在希臘雅典衛城,當地正進行傳送奧運聖火的最後綵排。前城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邵嵐,聯同另外一名藏獨份子,在現場一個棚架上試圖掛起「光時」及藏獨旗幟,被希臘警方拘捕。邵嵐正在搞一個抵制冬奧的「No Beijing 2022」運動,運動參與者真是五毒齊全,有疆獨、藏獨、蒙獨、台獨份子。現在回想,2019年政府指「光時」份子鼓吹港獨,事出有因。

目前抵制冬奧運動不成氣候,不見有主要國家團隊話因政治原因抵制北京冬奧。

2. 疫情怕有變數。內地以清零為目標,現實上大多數時候都能清零,偶有零散爆發,也會快速控制。隨著冬奧漸行漸近,內地防疫力度會進一步加強,以免在冬奧來臨時爆疫。

國慶假期後,又有一對上海旅遊夫婦成為內地確診本土病例,由於他們在國慶假期間曾到多地旅遊,如今正全面排查他們的緊密接觸者,這對夫婦的感染鏈遍及寧夏、陝西、甘肅等多地。內地再現本土感染,自然更加緊張。

有朋友經常要回內地公幹,見到特區政府開始和內地商討免隔離通關,問起是否很快可以成事。但我向內地高人討教,他叫我留意一些事:

1.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不能赴內地開會。

譚耀宗近日接獲國家防疫部門通知,不批准他出席稍後在北京舉行的人大常委會會議,原因是因為本港疫情,包括最近出現一宗源頭不明個案,認為有風險。

那宗10月8日本地個案,患者為一名48歲機場貨站男員工。雖然特區政府相信他可能被即日往返、無入境香港進行檢測的外國機組人員感染。但內地會認為「未能確定」源頭,加上這樣可以交叉感染都是防疫漏洞。香港要重新計算28日無本地個案,都要等到11月初了。

事件除了顯示內地對處理疫情非常緊張,如此高調公開譚耀宗不能赴內地開會的消息,也是一種姿態。

2. 譚耀宗對無追蹤功能「健康碼」的批評。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周日表示,研究以「健康碼」讓申請者自動申報是否到過高危地點、是否屬高危人士等。他的說法確認了港版「健康碼」沒有自動定位追蹤功能。

譚耀宗就唱反調,覺得設追蹤功能是重點,相信內地會擔心如果有人進入內地後引起傳播,以及當有疫情發生時,可以找到可能受影響的人士出來。

雖知譚耀宗和其他人大、政協不同,一則他是人大常委身份地位高,二則他比較慎言,他強調健康碼的「追蹤功能」,反映了阿爺的關注。

內地和香港免隔離通關,既屬兩地的互動,也和兩地的疫情動態相關,香港10月初有本土個案,內地國慶假後又有跨省疫情,按內地的做法,一定會先冷卻和香港的商討,等兩地全面清零再算。需知內地一爆疫,官員就人頭落地,他們當然會戰戰兢兢。但時間拖得越長,就越接近冬奧,內地越緊張,對通關越不利。

結論是想在明年2月冬奧前全面通關,難度甚大,即使環境理想,兩地商談甚歡,都只望談出一些試點方案。弄不好則一切不變,等過完冬奧再通吧。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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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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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罰非法行乞

2024年12月23日 18:35 最後更新:18:57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錢賺的生意,就會有人去做。不想人做一些討人厭的生意,就只能增加其機會成本。

最近在香港非法行乞活動有增加趨勢,警務處西九龍總區與入境處在上星期三至四(12月18日至19日)採取聯合行動,在多個黑點拘捕9名持雙程證的內地非法行乞者,年齡介乎34至53歲,看來都是一些專業行乞人士。坊間有評論認為,非法行乞活動增加與剛放開的深圳「一簽多行」有關,但只要細心分析數據,就會發現這只是「想當然」的諗法。

據悉這9名被捕的內地乞丐申報的籍貫分別是四川、安徽、貴州、廣西、湖南和江西,相信都並非深圳居民,所以並不能利用深圳的「一簽多行」計劃來港。需知內地的戶籍制度非常嚴謹,如果不是在深圳讀書或是工作,外省人根本不能取得深圳戶籍,亦難以透過「一簽多行」來港。

這些內地來港的行乞者,很多都不是個體戶,而是集團式經營,有人在背後操控。過去有媒體跟蹤過這些行乞者,發現他們有定居點,並非即日往返內地,相信是以旅遊簽證入境香港之後,停留在港一段時間行乞搵食,根本不是通過深圳「一簽多行」或之前的「一周一行」來港並即日往返。

近年持雙程證入境並行乞的人士有上升趨勢,但從數字所見未算十分嚴重。今年頭10個月有39名行乞人士被捕,當中33人持內地雙程證入境本港。對比去年同期的36名被捕人士當中,有28名持雙程證來港,上升了18%。不過無論如何,要防微杜漸,不能任由這些非法行乞的情況惡化。

其實吸引行乞者來港搵食主要原因是代價很低,即使被捕亦不會被重罰。按香港的法例,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或收取施捨,會觸犯《簡易治罪條例》第26A條,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個月;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2個月。不過現實上法庭對這些行乞者大都輕判,今年上半年只有31人(包括本地及內地人士)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人被法庭定罪,只有12人被判即時監禁,其餘8人被判緩刑及11人被罰款,監禁比例甚低。

至於上星期三至四的拘捕行動,被捕的9名持雙程證行乞旅客,當中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全部認罪被罰款600元,其餘6人以「違反逗留條件」處理,交由入境處遣返,因為只有於行動中被目擊收取乞討金錢的被告才會被控「在公眾地方乞取施捨」,其餘只能以「違反逗留條件」由入境處跟進。簡單總結,即是拘捕了9名非法入境乞丐,只有3人被定罪罰款600元,判罰太輕,接近無機會成本,自然會吸引背後的集團繼續組織內地乞丐來港搵食。

如果想阻止非法乞丐來港,主要要做幾方面的事情:

第一,加重刑罰。由於按法例首次定罪都可以判監一個月,如果法庭能夠判處較嚴厲的處罰,會有一定的打擊作用,坐監一個月就會失去一個月的搵食機會,有較大阻嚇力。

第二,加強協作打擊。警方除了正在聯同入境處在人流較多的黑點加強巡查之外,據說正在利用情報監察,了解是否有集團操控內地客來港行乞,追蹤執法。

第三,將被捕者列入黑名單。入境處會將警方通報曾經在港行乞者列入黑名單之內,如果他們未來再來香港,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特區政府和內地亦建立有效同步機制,內地會加強審核曾經在港進行非法活動內地人士的再次赴港申請。

非法行乞是一種商業行為,只有加重刑罰才能阻止。我們見到乞丐時,亦不用大發善心,否則會助長非法行乞。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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