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五四青年節,香港海關宣佈,五四運動孕育以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為主要內容的偉大精神,其核心是愛國主義。海關選擇在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全面採用中式步操,正正體現全體人員不斷追求進步的堅定決心,以及對國家的歸屬感和愛國情操。
香港海關採用中式步操,意味著香港紀律部隊進一步邁向非殖化。
香港5大紀律部隊當中,警隊於2020年4月第6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首次公開表演中式步操,並改用廣東話喊出「向右看齊」、「提槍」、「掛槍」等步操口令,步操完結的時候,司令員還高喊「忠誠護國安,勇毅保家安」的口號。紀律部隊採用中式步操取代英式步操,象徵意義深遠。
最近亦傳出消息,香港警方計劃放棄使用美式的史密斯威森點三八左輪手槍,改用中國制的手槍,據說因為史密斯威森點三八左輪手槍已經停產,香港警隊正在研究換槍計劃,最終敲定了物色中國國產手槍。
中國製手槍的質素,媲美西方,而且價錢比較便宜。內地警隊使用的手槍多式多樣,包括五四式手槍、六四式手槍、七七式手槍,九二式手槍、而二00五式警用左輪手槍,更可以發射橡膠子彈。香港警隊在國內採購手槍或其他武器,絕對不是問題。香港警隊去年已採購了三輛國產的小型水砲車,這種水砲車體積較細,很適合在本港狹窄的街道行走。
香港回歸25年,紀律部隊才開始改變步操方式,開始採購內地武器,有眾多原因。
1. 歷史原因。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草擬《基本法》的時候,當時也考慮了香港一些殖民地的標記,包括香港的街道或地方名稱,例如皇后像廣場、皇后大道中、彌敦道等,此外,也有考慮過法官和律師上庭時,是否還要戴上英式假髮,以及紀律部隊的步操方式。
當時正值回歸之前,阿爺考慮到港人的情緒,認為他們可能會一時間未能習慣全面改變殖民地地方名稱和一些事物變化,要改慢慢改也不遲,所以未在《基本法》內加以規範。
2. 國際環境急劇變化。近年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針對中國的態度十分明顯。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8年向中國發動貿易戰。到2020年6月30日中央為香港制訂《法區國安法》之後,美英等國先後宣佈一些針對香港的措施,包括美國制裁香港官員,美國禁止向香港出售警察裝備、限制軍民兩用的技術向香港出口。而英國對香港實施武器禁運等。從現實的角度考慮,香港紀律部隊使用的武器,包括執勤和防暴時使用的各種類型裝備,棄用西方的產品,轉為使用國產產品,是自然不過的事情,首先可保證供應不會中斷。而且國產武器物美價廉,香港轉向國家採購,用更低的成本可以達致相同的效果,何樂而不為呢?
3. 非殖化涉及人心回歸。香港已回歸25年,鄧小平當年講的「50年不變」,已經走了一半,已經不存在「在回歸之初,港人未適應改變殖民地標記」的憂慮。而且帶有強烈殖民地感覺的事物,對人心回歸其實是一大障礙,特別是紀律部隊,講求對國家、對人民的效忠,採用英式步操,其實有點不倫不類,及早改用中式步操,理所當然。
固然,去除殖民地標記,也毋需一刀切。例如街道名稱,不一定要更改,但法官、律師在法庭上繼續戴英式假髮,我就有點保留。香港要保持法治,但是否法官戴上英式假髮,就等如有法治,當然不是,這只是自欺欺人的想法。
在國際環境急劇變化之下,香港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要真正實踐一國兩制,不用實踐戀殖的制度。
李彤
在一個充斥著雙重標準的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事情,要敢於發聲,否則其他人就會覺得他完全對,你完全錯。
英國新任外相林德偉早前訪華,與中國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及外長王毅會面,回到英國之後,就在議會被在野保守黨大力質詢。前保守黨黨魁施志安質問林德偉訪華期間,有否就多個議題包括黎智英案向中方譴責及施壓。林德偉受逼迫之下,就表示黎智英案、新疆維吾爾族人權及台海局勢都是英國高度關注的議題。
其後在11月11日,黎智英的幼子黎崇恩在社交平台上,貼出他和英國外相林德偉會面,叫英國政府盡力促使港府釋放黎智英。林德偉亦相當配合,在帖文留言強調,黎智英案是英國政府的優先事項,「會繼續要求港府立即䆁放黎智英」。
黎智英是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犯。但正正是「外國勢力」在案件仍在審訊期間高調施壓,這完全是破壞香港法治的行為。
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其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曾否認委任過這個團隊),一直在英國等地進行各種游說活動。他們打算在11月20日黎智英出庭作供之日,美國華盛頓全國新聞會所召開記者會,所謂「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Caoilfhionn Gallagher)和黎崇恩將會出席,再在美國發動逼迫香港釋放黎智英的政治行動。
按道理他們應該要求黎智英獲得公平審訊,而香港現在正正在做這件事情,在公平審訊黎智英。但他們要不經審訊釋放黎智英的訴求卻完全是政治性的,就是向外國政府施壓,逼迫他們採取行動,催逼中國䆁放黎。
第一,這種行動首先不符合對方的邏輯,既違反法治,亦違反香港的「高度自治」。黎智英案仍在審訊中,黎崇恩無提出任何證據,證明香港法庭對其父有任何不公正的審訊。
再者,這些美西方人士一直大聲疾呼,要捍衛香港「高度自治」,他們為何會逼英國政府表態要求中國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逼令香港法庭釋放黎智英呢?中央如果干預香港的司法審訊,叫停香港的法庭,強行要釋放黎智英,這才真正是喪失高度自治。這班人的行為和他們口頭聲稱的原則,完全自相矛盾。
第二,英國自己嚴打煽動罪犯,又有何資格叫香港釋放黎智英呢?遠的不說,就說近的,今年8月英國全國爆發反移民暴動,至少拘捕了1100人,將大量參與或煽動暴亂者快審快判,投入監牢,其中一個是35歲的奧羅克。他涉嫌在暴動期間煽動種族仇恨。
觸發英國騷亂的紹斯波特斬人案,網上謠言指肇事者為新移民的穆斯林,奧羅克就呼籲民眾上街。奧羅克的社交平台X帳號內有十萬名跟隨者,他被控散播煽動種族仇恨,結果被判監3年。
英國「鍵盤戰士」奧羅克被判監3年。
奧羅克在他的帳號內自我介紹是「我愛我的國家、右翼、停止(運送難民)船隻、脫歐、約翰遜、特朗普、天佑聯合王國、投票支持改革」。他是一個典型的右派人士,如果出生在美國,他可能已加入新一屆政府入閣成為部長,可惜他不幸是生在英國,結果就要坐牢。
英國表示要尋求香港䆁放黎智英,香港亦都可以尋求英國釋放奧羅克,讓像奧羅克這種人,多些在網上散播煽動騷亂的訊息。奧羅克相比黎智英這個傳媒大亨,只是一個影響力極少的小小小人物,他能對英國動亂造成的影響亦是相當皮毛,也要被判入獄3年,為何香港又不能審訊黎智英呢?
英國新一屆工黨政府試圖改變和中國關係,爭取做更加多的生意,但實際上又畏首畏尾,遇到批評時,又在這些所謂人權問題上「整色整水」。看來英國工黨政府,都不是一個能辦大事的政府。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