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早於三年前發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經歷社會動亂和疫情等阻滯,香港的秩序和經濟陸續恢復後,特區政府近月再次強調大灣區發展機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新一屆政府成立後,亦表示正積極爭取進一步便利本港會計師到大灣區執業。

目前,香港會計師若參加 QP 考試(即專業資格課程考試)且全科合格,到內地執業時,可獲豁免再應考「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四個科目,但就需要到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員服務有限公司考取《經濟法》、《稅法》及《綜合階段考試》,在擁有會計實務經驗後,便可申請成為內地註冊會計師。

意味着雖然目前本港和內地已有資格互認安排,但到大灣區執業,或者於香港需要承接大灣區生意的會計師樓,其會計同業仍然要分別多次應考外,亦要有內地的會計師樓提供實務工作機會,方可以開始申請有關資格。當中牽涉的業務合作安排、員工生活成本等複雜的問題不容忽視。

反觀法律界和工程界中的電機工程師,近年已先後推出不同的互認制度,當中以法律界為例,他們早於 2021 年底便有《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共有 655 人應考,當中不乏知名法律界人士因而晉身成「大灣區律師」,日後同時兼備香港、澳門和珠海廣州等地的律師資格,業務可謂蒸蒸日上。當中的關鍵,是政府成功與前海管理局相討並制訂政策,將原本香港應考者一般只有 8% 及格率、難度甚高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改為以範圍較細、較精確的大灣區試取代,而通過考核者日後執業範圍會限於大灣區內,可謂「用幾多就考幾多」。

由此可見,讓不同專業人士往來原來是事在人為,目前會計界尚欠的是彈性安排,以及應時代變遷而適用於大灣區的新制度。當然,多地政府互相往來的手腕,對便利商界和專業界別亦十分重要,相信現時有先例可援,會計界能把握大灣區機遇、擴大發展空間,亦非紙上談兵。




陳樂禧 Xavier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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