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強拍門檻沒有實際需要
陳志豪
對於進一步放寬舊樓「強拍」門檻,其實是不必要的,當中的爭議與阻力不容低估,特區政府應該「三思」。
先從修例原意上看,放寬舊樓「強拍」門檻是為了推動市區重建,增加市區房屋供應的數量。但根據《施政報告》的規劃、估算與新措施,在積極開發綠化地及粽地、進一步壓縮造地程序、發展將軍澳第137區、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及交椅洲人工島後,未來10年的房屋供應經已較估算需求為高,還有迫切性加速舊樓重建嗎?
筆者並非反對舊樓強拍,筆者反對的只是進一步放寬現行50年樓齡或以上的8成強拍門檻。事實上,即使是在2010年,當時的舊樓強拍門檻由9成降至8成,也經已引起巨大爭議,倘若更進一步由8成降至7成,以後過去10多年間,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舊樓愈來愈多,恐怕進一步放寬門檻所引起的爭議及阻力將會更大,不利於社會和諧穩定。既然中長期的土地房屋供應經已足夠,特區政府仍有大量更加具迫切性的工作需要處理,又何必要「偏向虎山行」,自尋煩惱呢?
無庸諱言,「強拍」與私有產權的保障存在一定的對立關係,故此在推動舊樓重建的同時,也不能任意放寬「強拍」的要求。否則的話,何不把「強拍」門檻進一步放寬至5成或4成?這樣豈不更有利於舊樓重建?但大家又會認為合理嗎?故此「強拍」的門檻是必須得到社會共識的,更不能不在發展與私產保障之間取得一個平衡。參考外國例子,《強拍條例》一類的法例並不罕見,但門檻一般也不會低於7成,也不是無緣無故的。背後的理據是,一旦門檻降低至7成,大財團很容易便能夠提出強制拍賣,小業主的利益便無法得到合理保障了。香港作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又要放棄保障私產的一個核心原則嗎?
況且,隨著現代建築技術愈來愈發達,樓宇的使用壽命一般也能超過50年,例如美孚新邨的一期和二期便已入伙超過50年了,太古城也將近入伙50年,從樓宇結構及質量上看,有重建的必要嗎?香港還有不少著名屋苑在未來10年內也會踏入樓齡50年的門檻了,一旦知道屋苑有可能會被賤價強拍,誰還會去買?可見放寬強拍門檻,對樓市的衝擊,對小業主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特區政府真的需要「三思」,停一停,再諗一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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