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連同註冊公司被控,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被盤問下解釋《立場》美術插圖解讀「都幾開放」,用象徵將當時民情表達出來,期間法官郭偉健不斷追問當中是否有何負面訊息等。案件下午續。
林紹桐。資料圖片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盤問被告鍾沛權,引述多幅政治設計圖片,其中一幅為2020手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宣誓照,其眼前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圖像被放大至僅見腰間。問及圖片意思時,鍾沛權解釋「政治漫畫都幾開放」,上圖象徵局長向特首絕對忠誠,故放大林鄭月娥身份,「其他人地位矮小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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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否認控罪。
官追問插圖是否有何負面訊息 鍾沛權:尊重同事選擇 圖片令人難忘
2019年11月警察公共關係科時任高級警司江永祥亦曾被改圖,鼻孔前左右橫伸2支伸縮警棍,下顎連同下巴拉長「跌落來」,鍾沛權解釋圖片「諷刺警方解畫一時疏忽時令人O咀」,「玩味多啲」令讀者看畢會心微笑,惟可各自詮釋。期間法官郭偉健不斷追問當中是否有何負面訊息、何以屬經典作品以至何以同意輯錄等,鍾沛權回應指尊重同事選擇,圖片令人難忘。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2019年9月26日與市民進行「社區對話」,涉案圖片以上述事件為背景,分成上下兩格,上格著有「Hongkongers: talk?」下格為「Carrie :」然後以「talk」字母砌成步槍形狀。鍾沛權解釋圖片意指林鄭月娥在「好嚴密保護底下、好大警力保護下對話,有啲諷刺,好違和」,認為諷刺意味亦是當時普遍對當權人士的提醒,用象徵將當時民情表達出來,「香港人想對話,但係林鄭攞出好多重裝備」。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鍾沛權。資料圖片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2024年9月26日鍾沛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1個月, 林紹桐則健康情況原因獲減刑,不用即時入獄;《立場》母公司 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 則判罰款5000元。
法官郭偉健在宣讀被告罪成時指,控方提出的17篇涉案文章中,法庭裁定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專訪、陳沛敏及羅冠聰有關《國安法》的博客文章、羅冠聰攻擊中央及政權的博客文章、張崑陽博客文章、區家麟分別有關12港人案及《國安法》的博客文章、有關聲稱中大校友憶述中大暴動案的專訪等。
法官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法庭亦裁定,鍾沛權審批11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提供《立場》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憎恨司法;無論如何,他至少是罔顧煽動後果。
法官又指,在中大校友專訪發布時, 被告林紹桐接管總編輯職務,曾出席網媒論壇發言支持反修例運動,在警方去信投訴後仍堅持發布文章。
而法官在判刑時指,被告被指串謀發布的煽動刊物,不只法庭裁定具煽動意圖的11篇文章,指相關文章只屬「外顯行為」,讓法庭推論該串謀存在,不接納被告履行新聞工作者責任而發布相關文章,又指《立場》為初選候選人助選,鍾沛權對文章作者煽動行為「視而不見」。
法官認為,3 名被告在案發期間不是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加上《立場》有約 160 萬跟隨者,認為煽動文章對中央、特區政府及居民的傷害,必然相當嚴重、難以量化。基於罪行嚴重性,監禁是唯一選擇。法官特別指出,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2 年,與本罪嚴重性「完全不相稱」,又指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煽動罪最高刑期上調至7年,將鍾沛權的量刑起點定於23個月,而林紹桐擔任署理總編輯時才加入串謀,參與時間約兩個月,只發布一篇煽動文章,故以14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案件經歷一段長時間才裁決,對兩人構成壓力,酌情向鍾沛權減刑2個月,總刑期為21個月;而考慮林紹桐健康狀況及審訊壓力,減刑3個月,基於林被還柙10個月 9 天,意味他須返回監獄服刑餘下21天,但考慮到其醫生報告,最終判林可即時獲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