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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社會事

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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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2023年02月28日 17:49 最後更新:17:58

現年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包括摸胸、用手指插入下體等行為。該父親被控4項猥褻侵犯罪,而哥哥則被控5項猥褻侵犯罪。案件2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惟於開審前該父親承認4項控罪,哥哥則否認5項控罪繼續受審。法官游德康將該父親案件押後至3月3日處理,期間須還柙看管。

被告WKF承認的案情指,他是女童X及另一被告WCK的父親。自2007年,由於其家庭沒有能力照顧X,她曾被送往童樂居、寄養家庭等,至2015年才返回荃灣某單位的住所,與被告同住。當X在荃灣單位居住時,每晚均是與WKF同睡一張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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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續指,2015至2016年的某日,下午約4時,二人獨處,X躺在床上在玩手機,WKF突然走近她,雙手突然脫去X的短褲及內褲,因X害怕,故沒有說話,用手指上下摩擦X的陰部,持續2-3分鐘。X對其行為感到反感,因他是其父親所以沒有掙扎及反抗。

而在2017年某日晚上,2人一同躺在床上時,被告WKF伸手入X的褲內,並將其中1隻手指插入X陰道內「撩下撩下」,X感到疼痛,亦對被告行為感到害怕,但不敢說話,整個過程約4-5分鐘。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生父警誡下表示「我只係摸過個女3次」

另一事件發生於2017年某日,被告將手指插入X的陰道「進進出出」約2-3分鐘。當時X感到不開心及不舒服,想被告停止,其後被告亦停止其行為。再有一事件發生於同年某日,被告將左手伸入X褲內,用手指在其陰部外輕輕撩動1-2分鐘,之後被告自行停止其行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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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WKF於2021年5月17日被拘捕,警誡下表示「我只係摸過個女3次」。其後警方為他進行了8次錄影會面,當中被告承認有3次行為是在2017年期間發生,又稱後悔這樣做。

涉案2名被告W.K.F. 及W.C.K.,為事主的父親及哥哥。控罪指,被告W.K.F. 於2015至2016年某日,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以及在2017年某3日,分別3次在同一地點猥褻侵犯女童X。被告W.C.K.則被控於2018年至2020年某4日,分別4次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及約於2019年1月某日,在九龍旺角猥褻侵犯女童X。

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 網圖(示意圖)

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 網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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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子替朋友託管5歲女兒期間 涉非禮並製作色情相片短片被捕

2024年12月13日 19:09 最後更新:19:14

警方拘捕一名28歲男子,他涉嫌代友人照顧5歲女兒期間,對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並將過程製作色情相片及短片,除了將影像收藏在手機,更曾經在網上發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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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情報搜集,得知一名男子在托管朋友的5歲女童期間,涉嫌對該女童作出非禮及猥褻行為,更將過程製作成色情相片及短片,並在網上發佈。警方迅速鎖定疑犯,並於12日以「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利用未滿16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管有及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拘捕該名28歲本地男子。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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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被捕男子姓陳,報稱倉務員,與女童父母為朋友關係,已託管女童多年,沒有收取報酬。每次犯案地點均在女童家中發生,女童父母對事件不知情。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孫伊琪指,警方一直以嚴肅及專業態度,處理牽涉兒童性罪行案件,達致保護受害兒童免受進一步傷害,以及將犯案者繩之於法的雙重目標。警方會致力調查網上涉及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並與國際刑警以及其他保護兒童組織合作,打擊相關罪行。

警方提醒家長,必須要謹慎選擇託管子女的人,亦要時刻注意子女情緒變化,特別是對託管人的反應。若懷疑子女在託管期間受到不恰當對待,一定要立即報警求助。根據法例,「猥褻侵犯」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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