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過去半年有5名中學女生在上學或放學期間在街上被人非禮,警方周三(27日)拘捕涉案的21歲本地男子。
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偵緝高級督察林嘉傑表示,元朗警區人員前天(27日)早上接獲舉報,指有5名年約15至17歲的中學女生分別於今年5月29日至11月27日獨自上學或放學期間,於天水圍俊宏軒一帶被同一名男子尾隨。
疑犯的犯案手法是,先用酒精搓手液弄髒受害人的校服,之後再以替受害人清潔校服為由,乘機非禮受害人。
警方高度重視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接手調查。
經過深入的調查並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之後,警方迅速鎖定目標疑犯的身份,並於27日下午在天水圍區以「遊蘯」及「非禮」罪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警方搜查該名男子的住所,檢獲該被捕男子犯案時穿著的裝束及使用的酒精搓手液。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鑑於被捕男子的連環犯案手法,警方不排除還有其他受害人,呼籲如有任何人士遇到或者目擊同類事件,勇敢挺身而出,致電36614753或36614694,盡早向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舉報。
警方強烈譴責所有針對女學生的風化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60條遊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而第122條,猥褻侵犯更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