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正與內地商討「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在大灣區實施,若成功推展,香港的普通法法制將推展至大灣區,甚至其他自貿區和省市,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預告明年法律制度與內地對接將有很多好消息。
他預期,普通法法制將在大灣區發揮正面作用,有助促進外國企業走進內地,及內地企業走出去。
「港資港法」長遠擴展至大灣區以外
「港資港法」目前在深圳前海推行,在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可以在不具備涉外因素的情況下,選擇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律 ; 「港資港仲裁」則是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註冊的港資企業,可以就商事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張國鈞說,律政司正積極爭取兩項措施適用於整個大灣區,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
張國鈞舉例說,阿聯酋投資者如在香港開設公司,並以這家公司進入内地市場開展業務,該内地公司即具備「港資企業」的身份,可享有適用於港資企業的便利措施,包括「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
若「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擴展至整個大灣區,企業可選擇以國際貿易或投資合同常用的普通法,作為適用法,他認為,這將增強外資以香港作為「跳板」到內地投資的信心。
內地省市及外資企業對此均甚感興趣,張國鈞說,上月他率領香港法律代表團訪問海南,省領導對他說,對在海南推行「港資港仲裁」甚有興趣,海南作為自由貿易區,有自行立法的權利,香港與海南已開商討有關的安排。
外資對「港資港法」感興趣
若「港資港法」在大灣區和自貿區等地區運作良好,張國鈞表示,將有機會拓展至其他沒有自行立法權的省市,只要有共同意願,法律制度銜接等技術問題可透過商討解決,當然要經過一段時間,不能急就章。「這方面有很多想像空間,疫情復常後內地香港一條心,希望追回失去的時間,相信明年有很多關於法律制度對接的好消息公布。」
外資企業對此也甚為關注,他透露,年初時隨特首中東行,杜拜商會就問及去年香港仲裁個案宗數,及涉及金額等,更表示希望與香港的仲裁機構簽訂諒解備忘錄,雙方合作發展,事實上,他們最近已來港,作有關安排。
早前他到荷蘭訪問,在海牙與國際仲裁法院秘書長會面,對方表示知道香港的仲裁有獨特的優勢,在香港仲裁裁決有保存安排,可透過內地人民法院,保全在被告在內地的資產或相關證據,不讓被告移走或銷毁證據,這安排是香港獨有,外資若要享受這優勢,方法是落戶香港。
國家正謀求完善涉外法治,為配合國家政策,律政司建議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幫助國家培訓涉外法律相關人才,2024年內設立專門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辦公室」,籌劃設立培訓學院。張國鈞表示,世界100 大律師事務所,不少已落戶香港,所以香港在培養國家涉外法律人才方面可出一分力。
親帶法律系學生北訪
香港有一批年青律師考取了大灣區執業資格,可在大灣區9城市處理民商法律事務,這對兩地法制對接有正面作用,張國鈞多次親自帶領年青律師及大學法律系學生北訪,也積極推動年青律師考取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對比香港僅700萬人口,大灣區人口超過8600萬,發展空間遠較香港大。香港律師在大灣區設律師事務所,可為企業處理「港資港法」下一些具體細節和技術問題,這樣兩地法制才能真正對接。
近年律政署重點工作之一,是做好大灣區律師考試制度,甚至是親自帶考獲牌照的律師往大灣區,與當地律師聯營或合夥,最重要是帶年青律師往大灣區,最近就安排了3家香港法律學院的學生,到大灣區城市訪問和考察,希望他們畢業開展業務時,對大灣區已有了解,做好自己的生涯規劃,有參加的學生表示大開眼界,對內地多了了解。
張國鈞表示,未來將繼續帶年青律師北訪,讓他們多了解當地港資企業需要甚麼法律服務。由於內地的發展空間大,近兩年報讀大學法律學院的人數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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