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結果出爐,民建聯成為大贏家。民建聯在44個地方選區各派1人參選,贏得41席,連同贏得地區委員會界別的68席,共取得109席,成功率達90%,成為區議會第一大黨。
民建聯成為區選大贏家。
民建聯只有3個候選人在地方選區落選。在觀塘東南,民建聯陳嘉文差1643票落敗; 在南區東南,民建聯林浩瑋差526票落敗; 在沙田南,民建聯祝慶台差1940票落敗。在這3個例外地區,民建聯主要敗於地區勢力或私人屋邨區選票。
另外工聯會在地方選區派出25人,取得18席,連同地區委員會界別派21人參選得9席,共有27席,當選率為58%。
當中工聯會間選失落12席,在間選的當選率較低。地區人士分析,在地區委員會間選中,團體換票互相支持,這非工聯會的強項,他們較蝕底。
新民黨在地方選區派17人出戰,只取得5席,而在地區委員會界別就取得10席,在今次選舉共贏得15席,成功當選比率約為51%。
經民聯方面,在直選有4席,加上地委界的8席,共取12席,成功率有60%。至於自由黨就贏得5席,代表自由黨在灣仔區出戰的藝人宋芝齡備受矚目,但結果只得3043票,輸給排第二的現任議員李碧儀3288票,得票差距較大。
香港新方向派出5人參戰,只有1人當選;專業動力、勞聯同樣各有1席。
另外走中間路線的民主思路、實政圓桌、紫荊黨都派出1人參戰地區直選,全數敗北。
政壇中人話,無論民主思路、實政圓桌的候選人,甚至有知名度的藝人宋芝齡,都可算是走中間路線,但在新選制下,要求候選人政見較突出,或有很強的地區組織或聯系,中間路線不太有運行。
實政圓桌唯一候選人莊豪鋒在屯門西參選,得到7149票,以1459票之差落後對手落敗。來屆實政圓桌不再有區議員。
新一屆區議會共有470席,包括今次選舉選出的264名議員,其餘包括179個委任議員,以及27名由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的當然議員。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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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進行第112天聆訊。政壇高人話,估唔到今天的內容相當爆,可以說係開庭以來最精彩的一天,而且還是出現在黎智英自辯階段。
Ariel嘗試還原了黎智英和他的辯護律師,以及法官的對答,俾讀者「欣賞」一下。辯方在庭上播出一段影片,係 2020 年 9 月 3 日「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黎於節目提到林卓廷等人因「721事件」被捕,「說明這個地方完全沒有法治,沒有黑白,沒有是非」,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城市」。
辯護律師:「警察城市」是什麼意思?
黎智英:「警察城市」是指警察可以做任何事,警察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杜麗冰:是什麼凌駕法律?你的意思是「警察擁有超越法治的權力,那意味著他們可以做任何事?」
黎智英:這是你的詮釋。不是可以做任何事,但他們有權凌駕法律。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的權利大過法律,但他們守不守法是另一件事?
黎智英:是。
法官李運騰:你是否指警察不會遵守法律,但他們可以選擇守法?
黎智英:是的,我不是指所有事情都這樣。
法官李運騰:那為何你說警察有權,就一定無法治?
辯方再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6日在Twitter發布的帖文,內容指「律政司司長稱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作拘捕。意思是指無須犯罪證據,僅憑警察的想像就可以作拘捕。這是什麼法治?香港已成為警察城巿?」並附上相關的《蘋果》新聞連結。黎在庭上承認帖文是由他撰寫,稱他認為合理懷疑不足以作出拘捕。
法官李運騰:首先,這個是你寫的,還是Simon Lee寫的?
黎智英:我寫的。
法官李運騰:那應該可以在WhatsApp看到。
黎智英:hashtag不是我寫的。
辯護律師:但WhatsApp中你用了「警察城市」,你是否真誠相信,「有合理懷疑」即毋須任何犯罪證據便可逮捕人?
黎智英:我不認為「合理懷疑」便可逮捕人。
法官李運騰:不論在回歸前或後、《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或後,香港的法律制度一直是警方有合理懷疑便可拘捕疑犯,不關《香港國安法》事,而英國亦沿用相同做法,所有奉行普通法的地區都一樣。
辯護律師:你知道嗎?
黎智英:我不知,我只是提及兩個議員被捕的事。
辯護律師:這是之前,(發帖時)是7月初。
黎智英:這是在拘捕前?好的。
辯護律師:你回應的是律政司司長的言論,即蘋果的報道。忘記兩個議員被捕的事,你當時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於無實質證據?
黎智英:聽了法官這麼說之後,我想我誤會了。
法官李運騰:也就是說你這麼說時因為你被誤導?
黎智英:是,我自己造成,我的無知。
辯護律師:你是否真誠相信合理懷疑等同警察的純粹幻想?
黎智英:當時是,但是錯誤的。
⋯⋯
法官杜麗冰:你一直稱要說出事實和真相,為何公開發言批評「不合理拘捕」前,沒有先向律師查問,以「合理懷疑」作逮捕是否合法?
黎智英:我受到報紙內容的誤導。
法官杜麗冰:你指的是《蘋果日報》的報道?
黎智英:是。
法官李素蘭:是司長的言論讓你有這樣的結論嗎?
黎智英:不是,報紙這麼說的,所以我以為是正確,我不知道「合理懷疑」可以是拘捕某人的基礎。
辯護律師:你有沒有看過該篇報道?
黎智英:我想有的,否則不會那麼寫。
辯方於是再展示《蘋果日報》相關文章,黎智英澄清:我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是我無知,我的假設不合理。
辯護律師:所以你不是被這篇文章誤導,而是?
黎智英:被我自己的無知誤導。
⋯⋯
法官李素蘭:你說你無知,但問題是你看完了整篇文章之後,為何你還說自己無知?
黎智英:我沒看過這篇文章,所以我現在才知道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這完全是我無知。
法官李素蘭:但你之前說有看過這篇文章?
黎智英:我沒有。
法官李素蘭:剛才問你發帖前有沒有看過這篇文章,你的答案是「有」。
黎智英:我沒有說「有」。
辯護律師:之前問你有沒有看過那篇,你說「我想」我看過。
黎智英:我沒說有,只說我想我有,否則我不會這麼寫,剛才只是假設自己看過報道受誤導所以寫了帖文,現在才知道自己沒看過,最終搞清楚這篇文章沒有誤導我。
如今還未到控方盤問黎智英的階段,相信好戲還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