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政事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署規定女性還押者在夏季必須穿長褲是違憲及涉性別歧視。高等法院批出司法覆核書面許可。
申請人是鄒幸彤,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鄒幸彤指,她自2021年9月10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懲教署政策規定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轉季」時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褲,但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須穿著短袖上衣及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
鄒幸彤上月申請穿短褲或薄長褲被拒,日前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被拒穿短褲的決定,以及下令取消或修改女性還押者必須穿長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