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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政事

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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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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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質疑女還押者夏天須穿長褲涉性別歧視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2024年09月10日 16:09 最後更新:16:09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署規定女性還押者在夏季必須穿長褲是違憲及涉性別歧視。高等法院批出司法覆核書面許可。

鄒幸彤。網上圖片

鄒幸彤。網上圖片

申請人是鄒幸彤,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鄒幸彤指,她自2021年9月10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懲教署政策規定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轉季」時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褲,但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須穿著短袖上衣及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

鄒幸彤上月申請穿短褲或薄長褲被拒,日前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被拒穿短褲的決定,以及下令取消或修改女性還押者必須穿長褲的政策。

大欖女懲教所

大欖女懲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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