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沒有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被判罪成,他們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不服,質疑大量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而被遮蓋內容,剝奪了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
鄒幸彤等三人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資料圖片
三人在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三人認為原審裁判官亦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今早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
同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與陳多偉早前認罪,原審庭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3個月,兩人已刑滿出獄。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8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表示,被捕人當中,除鄒幸彤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7人已獲准保釋。
香港警察總部
警方上星期於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拘捕6女1男,年齡介乎37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其中一名53歲女子同時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
鄒幸彤(資料片段)
之後在星期一再於沙田區拘捕一名62歲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