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沒有應警方要求提交資料被判罪成,他們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不服,質疑大量文件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而被遮蓋內容,剝奪了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明年1月8日審理。
鄒幸彤等三人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資料圖片
三人在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三人認為原審裁判官亦錯誤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早前上訴失敗,三人今早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
同案前支聯會常委梁錦威與陳多偉早前認罪,原審庭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判囚3個月,兩人已刑滿出獄。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署規定女性還押者在夏季必須穿長褲是違憲及涉性別歧視。高等法院批出司法覆核書面許可。
鄒幸彤。網上圖片
申請人是鄒幸彤,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鄒幸彤指,她自2021年9月10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懲教署政策規定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轉季」時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褲,但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須穿著短袖上衣及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
鄒幸彤上月申請穿短褲或薄長褲被拒,日前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被拒穿短褲的決定,以及下令取消或修改女性還押者必須穿長褲的政策。
大欖女懲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