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表示,被捕人當中,除鄒幸彤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7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上星期於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拘捕6女1男,年齡介乎37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其中一名53歲女子同時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
之後在星期一再於沙田區拘捕一名62歲男子。
政事
8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表示,被捕人當中,除鄒幸彤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7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上星期於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拘捕6女1男,年齡介乎37至65歲,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其中一名53歲女子同時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
之後在星期一再於沙田區拘捕一名62歲男子。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提請司法覆核,質疑懲教署規定女性還押者在夏季必須穿長褲是違憲及涉性別歧視。高等法院批出司法覆核書面許可。
申請人是鄒幸彤,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鄒幸彤指,她自2021年9月10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懲教署政策規定男性在囚及還押人士「轉季」時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褲,但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須穿著短袖上衣及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
鄒幸彤上月申請穿短褲或薄長褲被拒,日前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被拒穿短褲的決定,以及下令取消或修改女性還押者必須穿長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