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法例上月22日起實施。環境及生態局表示,法例生效後的6個月適應期開始不久,很多市民買外賣回辦公地方或家中時,已不要即棄餐具,有連鎖餐廳更反映差不多7成外賣顧客不要外賣餐具,認為是令人十分鼓舞的開始,一個綠色「走塑」文化正在香港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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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在社交專頁發文,回應網上有意見認為,即棄塑膠法例沒有科學根據,更質疑紙及木製替代品需要砍伐樹木;可降解的膠又會否更環保。當局指,部分聲稱「可降解」塑膠產品,很多在堆填區內厭氧環境或是在海洋環境中均不能完全降解,也會分裂成為微塑膠,威脅人類和生態環境,又說,這些「可降解」塑膠的材質與普通塑膠不一樣,不能與普通塑膠一同回收處理,否則會影響塑膠回收再造的質素。
當局提到,紙、木及竹都是可再生資源,尤其竹生長快速,近年已被認為是較理想的可再生材料,強調即使是可再生材料或未來研發沒有害處的「新塑膠」也不應被濫用,減少製造廢物才是正途。
塑膠餐具
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適應期10月21日結束,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一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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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期內,環保署在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
環保署
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環保署說,在過去一個月內,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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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說,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所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市民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更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整體達致有效的減廢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