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和產品法例上月22日起實施。環境及生態局表示,法例生效後的6個月適應期開始不久,很多市民買外賣回辦公地方或家中時,已不要即棄餐具,有連鎖餐廳更反映差不多7成外賣顧客不要外賣餐具,認為是令人十分鼓舞的開始,一個綠色「走塑」文化正在香港產生。
FB圖片
當局在社交專頁發文,回應網上有意見認為,即棄塑膠法例沒有科學根據,更質疑紙及木製替代品需要砍伐樹木;可降解的膠又會否更環保。當局指,部分聲稱「可降解」塑膠產品,很多在堆填區內厭氧環境或是在海洋環境中均不能完全降解,也會分裂成為微塑膠,威脅人類和生態環境,又說,這些「可降解」塑膠的材質與普通塑膠不一樣,不能與普通塑膠一同回收處理,否則會影響塑膠回收再造的質素。
當局提到,紙、木及竹都是可再生資源,尤其竹生長快速,近年已被認為是較理想的可再生材料,強調即使是可再生材料或未來研發沒有害處的「新塑膠」也不應被濫用,減少製造廢物才是正途。
塑膠餐具
俗稱「走塑」的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後,至今已經兩個月,環保署共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當中33宗已發出書面警告,其中2間食肆負責人被定額罰款2000元。
AP資料圖片
環保署表示,已就所有投訴和舉報個案作出調查,當中33宗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而且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中2間食肆由於違規情況仍然持續,環保署人員已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資料圖片
發言人又說,6個月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新法例實施至今,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署方檢視適應期過後兩個月的數據,大部分違規情況在短時間內已作出更正,目前只有兩宗屢勸不改的個案需要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環保署會繼續進行宣傳教育,認真跟進違規個案,期望與業界和市民攜手進一步推動「走塑、走即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