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表示,走訪超過7000間食肆,「走塑」適應期首個月已有約七成轉用非塑膠餐具,主要大型連鎖食肆已全面轉用。
環境及生態局在社交網頁說,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自4月22日實施至今已1個月,政府樂見業界全力配合「走塑」,市民亦逐漸接受使用可重用或非塑膠替代品,開始養成「走塑」習慣,情況令人鼓舞。
塑膠餐具。(資料圖片)
局方說,目前仍未轉用的食肆主要是希望在適應期內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以免浪費,只有少部分仍在尋找合適的替代餐具供應商。
另外,當局又走訪超過5000間零售店及酒店和賓館,符合新法例要求的比例更超過九成。主要的大型連鎖食肆已不會主動向外賣客人提供即棄餐具,走訪的小型食肆當中,約一成的食肆外賣不提供餐具,其餘食肆有一成至七成的外賣客人不需要即棄餐具。
環境及生態局指社會上開始養成「走塑」習慣,情況令人鼓舞。(環境局FB圖片)
局方又說,香港品質保證局會邀請供應商提交非塑膠餐具的質量及安全性相關證書或文件,以及將附有證書或文件的非塑膠餐具分列出來供參考,預計可在今年7月於「綠色餐具平台」推出。
環保署將於未來數月的適應期,繼續集中於宣傳教育,探訪相關業務地點的運作情況,並提供建議和資訊,協助企業符合新法例。
自4月22日起,本港首階段「走塑」措施正式實施,紙餐具是新選擇。(FB圖片)
俗稱「走塑」的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後,至今已經兩個月,環保署共接獲62宗投訴和舉報,當中33宗已發出書面警告,其中2間食肆負責人被定額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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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表示,已就所有投訴和舉報個案作出調查,當中33宗在多次宣傳和教育後仍未合規,而且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其中2間食肆由於違規情況仍然持續,環保署人員已向負責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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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又說,6個月適應期於10月21日結束,新法例實施至今,業界整體已大致合規,並已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相應的配合。署方檢視適應期過後兩個月的數據,大部分違規情況在短時間內已作出更正,目前只有兩宗屢勸不改的個案需要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環保署會繼續進行宣傳教育,認真跟進違規個案,期望與業界和市民攜手進一步推動「走塑、走即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