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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次虛報家訪記錄 時任房屋事務主任判囚7個月准保釋上訴

社會事

18次虛報家訪記錄 時任房屋事務主任判囚7個月准保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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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次虛報家訪記錄 時任房屋事務主任判囚7個月准保釋上訴

2024年06月18日 22:16 最後更新:23:03

時任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自2020年起18次虛報家訪紀綠,被裁定1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判囚7個月,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房屋署。

房屋署。

52歲被告李碧琪,案發時任職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小組,案情指她虛報東涌滿東邨公屋單位家訪記錄,其中一個涉案單位住戶在被告報稱家訪當日已離世。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對感化官支吾以對及推搪責任,甚至認為如果上司願意為其背書,行為便沒有問題,欠缺悔意。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李碧琪原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經審訊後其中一項罪名不成立,其餘18罪成。

一名男子涉嫌攜帶兩把武士刀進入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武器罪,案件原定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被告缺席,裁判官何慧嫻發出拘捕令。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何慧嫻裁判官。資料圖片

39歲男被告何永堅,報稱無業,被控於25年2月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樓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武器,即兩把武士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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