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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已檢視流程探討優化措施 將收回公屋盡快編配予有需要者

社會事

房屋署:已檢視流程探討優化措施 將收回公屋盡快編配予有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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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已檢視流程探討優化措施 將收回公屋盡快編配予有需要者

2025年02月20日 13:20 最後更新:14:01

房屋署回應申訴專員公署「有關當局收回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報告,表示將詳細審視及研究有關建議,繼續嚴肅處理及不時檢視公屋單位的收回、翻新及編配等流程,盡快將收回的公屋單位編配給有需要人士。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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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表示,房委會及房屋署已展開一系列的檢視,探討並落實優化措施,包括同步將正進行翻新工程的空置單位,預先編配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只要翻新工程一完成,公屋申請者便可馬上入住。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就當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編配公屋單位的安排的主動調查行動報告。政府新聞處圖片

去年11月擴大「空置單位翻新津貼」的適用範圍至所有樓齡的空置單位,選擇參與計劃的準租戶,可劃一獲發相等於三個月租金的翻新津貼,以及靈活地使用有關津貼,作出更切合家庭需要的安排。

政府新聞處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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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房委會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聆訊個案數目相對增加,為加快處理上訴個案,上訴委員會已精簡處理程序及增加聆訊次數,包括簡化核實上訴人身分的流程,以及在平日傍晚及周六早上增加聆訊節數,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人數亦由約100人增加至120人,由接獲上訴至達到裁決的平均時間則由2022年的4個月大幅縮減至2023年的2.5個月,2024年上半年的時間更進一步縮減至少於2個月。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除了提高「富戶」需要繳交的額外租金,亦調整須遷出單位的入息限額水平。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在一個電台節目形容新政策是「組合拳」,既提高額外租金,亦提供措施鼓勵「富戶」向上流。被問到有無預計新措施釋放到多少公屋單位,黃碧如說未有目標數字,但相信最起碼會有數百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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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如表示,由於「富戶」是公屋租戶中較有能力的一批,收入已較為穩定,新政策鼓勵他們向上流,同時理順一些執行規則,例如租戶以「白表」買一手居屋或私樓,他們可以在簽好轉讓契約,在正式收樓後,才需要遷出,不用擔心買樓後,期間需要另外找地方租住,以等候收樓。

另一名小組委員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新政策是「有加辣亦有加甜」,因為額外租金水平調高為2.5至4.5倍租,但相信公屋「富戶」仍然承擔得起。至於「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盧偉國表示,即使相關租戶願意遷出,但置業可能需要時間考慮,認為是較人性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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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有報道指有租戶為了不想被收取4.5倍租金,向僱主提出要求減薪,盧偉國認為這是不應該的做法,隨著私樓供應較為穩定,亦有較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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