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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銳意改革、主動作爲」 方能在國家對外開放中做更大的貢獻

博客文章

簡慧敏:「銳意改革、主動作爲」 方能在國家對外開放中做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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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銳意改革、主動作爲」 方能在國家對外開放中做更大的貢獻

2024年07月31日 17:37 最後更新:18:02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順利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決定》),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至關重要的戰略部署,也為香港的未來路向提綱契領、擘畫藍圖。

《決定》把涉港內容置於第七部分「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並明確提出,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這不僅再次明確香港在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的重要作用,更向世界表達了國家對「一國兩制」、「對外開放」基本國策,「以開放促改革」的堅定決心。

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

香港是全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彈丸之地卻擁有國際化、法治化、全球化的特點,特區政府必須準確把握《決定》要求,進一步發揮「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尤其是「聯通世界」的獨有優勢,在國家對外開放中做出更大的貢獻。

律政司司長前不久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督導組」下「一帶一路」發展小組組長身份,聯同不同政策局代表到北京出席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一帶一路」建設聯席會議後,在立法會前廳交流會中表示,中央希望香港發揮雙向開放功能平台優勢,以香港作為貿易和專業服務平台,鞏固亞太區國際法律服務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在「硬聯通」、「軟聯通」、「心聯通」,甚至「法聯通」扮演更積極的角色,推進「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為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的角色定位提供了有力遵循。

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香港的命運與國家緊密相連,國家一直是香港發展的堅強後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已經不是第一次在《決定》提及,這幾個中心的鞏固提升均需要香港加強「引進來、走出去」的重要雙向開放平台作用。特區政府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了發展「總部經濟」和引入「遷冊機制」的政策舉措,2024年《財政預算案》也明確提到要將香港建構為「跨國供應鏈管理中心」的目標。方向有了,如何一件一件事落實才是關鍵。

爲什麽特區政府財金官員和監管機構的第一把手是「三中全會」後首批獲夏寶龍主任接見呢?這是否説明了夏主任要他們準確領會「三中全會」的精神,要「銳意改革、主動作爲」,認清香港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的作用?這些年我們在金融體制改革、建設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促進人民幣國際化、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等方面的工作做得如何?

在「走出去」方面,特區政府應加強與中央相關部委落實便利內地企業在港設立總部或子公司的措施。《2024/2025年財政預算案》已經確定了「推動內地生產企業來港開設管理離岸貿易的總部」的政策方針,在「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下,實際成效何時可見?

筆者認爲要吸引內地企業來港開設管理離岸貿易的總部,首要是向目標企業游説這樣做的好處有哪些,說明在港成立子公司再「走出去」往「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投融資的得益。筆者接觸到的内地企業表示,他們需要充分掌握通過香港「走出去」的實質好處,才能衡量是否值得為了在境外部署而去經歷逐層審批上報的流程。 「拼船出海」、「走出去」、「超級增值人」不能變成口號式的倡議。

成功與龍頭企業簽署來港設立國際總部的合作備忘錄,也不代表事情圓滿完成,後續要切實地把合作備忘錄不折不扣地落實。舉例來説:去年12月內地電動車電池龍頭企業「寧德時代」在行政長官、財政司司長及創科局局長「三顧茅廬」下終於與香港科技園公司簽訂合作備忘錄,當時預計將聘請500人以上,並在未來投資十多億元;但至今已近8個月,香港的財金官員、港交所和證監會等能否更積極主動提供指導和幫助,早日實現科技金融,讓香港國際金融中心服務科技企業?

在「引進來」方面,特區政府要加快公司「遷冊制度」的立法進程和解説,積極統籌所有「香港隊」機構,舉全政府之力推廣香港的「一國兩制」制度優勢,讓外國企業充分掌握遷冊到香港對他們進入内地有什麽實質的好處,這樣才能讓香港成為外國企業進入內地的「超級聯繫人」。

筆者今年5月隨特區立法會主席率領的考察團到訪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加坡,期間有幸與三國的議會代表、商會代表、東盟國家常駐代表以及對話夥伴等交流面談,深深感受到東盟國家對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擔當的角色之好奇心。雖然他們對於國家的成就給予很大的肯定,也表現出對香港的強烈興趣,但是具體到香港的最新政策和《財政預算案》措施的相關性,如何利用香港的獨特作用,進入内地市場仍是一知半解。筆者在2024年《施政報告》諮詢交流會議中向行政長官建議成立針對東盟市場的高層次跨部門委員會或工作組,擬備資料摘要,讓「引進來」的工作事半功倍。

行政長官7月28日啟程出訪老撾、柬埔寨及越南3個東盟國家;相信有了國家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遊説,我們立法會此前的東盟考察,對於香港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及其他方面的區域合作,必定會有叠加的效應,期盼行政長官此行碩果纍纍。

健全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

《決定》的涉港部分特別提到「健全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加上「銳意改革、主動作爲」的新任務、新要求,筆者認爲值得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琢磨思考,要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上下大工夫。

從《決定》可見,國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廣度和深度上的不斷拓展,強調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要不斷快速提高,香港也要以此為圭臬。特區政府應研究檢視奉行了20多年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和公務員制度怎樣更有機結合、人事制度中的獎懲機制如何進一步提高效能,昂揚公務員團隊的士氣;司長級別領導的跨司局工作組的協作機制如何更見實效。要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就不能回避這些課題。

筆者向行政長官提交的2024年《施政報告建議書》的主題就是「拼經濟、惠民生,聚群力、見實效」。在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征程中,我們要以香港所長,服務國家所需,盡香港之責、做香港的更大貢獻。期待行政長官的2024年《施政報告》充分體現《決定》的精神。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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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北:那些危害國安、損盡別人,而主張和解寬容的,一個不寬恕!

2024年11月23日 14:43 最後更新:14:52

香港黑暴顏色革命已過去5年了,5年前的凶險、破壞和社會動盪歷歷在目,反中亂港分子給香港帶來的傷痛仍然揮之不去。《香港國安法》實施,進而完善選舉制度及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得以撥亂反正。可是黑暴遺禍還未徹底清算,其教訓更有待深刻認識。在35+、黎智英案判決之際,以日月報及數字網媒為首的媒體刮起陣陣陰風,彌漫歪邪之氣,有計劃地炮製「大和解」論、「寬容」論,美其名是在呼籲社會大和解,實際是在投石問路試水溫,為黑暴哭喪招魂,恨不能黑暴卷土重來。

明辨「大和解」真相 「一國」前提四海皆準

違法行為必究必懲,是司法精神重要體現,更是維護國家安全應有之義。當初鼓吹「違法達義」的頭目都已認罪,鐵欄外還要培養新的代理人。香港長期以來就有一群「開明人士」、「開明紳士」,往往在反對派、反中亂港分子勢弱時,就及時出來做「和事老」。這和反中亂港分子每遇不利形勢就制出「大和解」(典形例子就是白鴿黨主張「大和解」,要求特首特赦佔中九男女)如出一轍。

西方的政治鬥爭,喜歡用「大和解」來演繹政治關係的變化。「大和解」的考慮,就是基於一個地區/國家的利益,目的是就政治分歧作出一定的妥協,以換取團結一致去處理一些地區/國家重大事務。西方的政黨鬥爭之間,前提必也愛國,否則「和解」是無稽之談。正如英國政府不容許蘇格蘭搞獨立,美國政府不會與加州獨立妥協,「一國」是底線和共識。如果有政黨與外國勢力勾結搞顛覆,政府還與之「大和解」,那是與自己的人民決裂,離倒台亡國便不遠了。

法治問題政治化違背司法精神

反中亂港分子勾結外國勢力,意圖充當外國代理人,策動打砸搶燒殺黑暴以至顛覆政權謀獨。這不是能夠「和解」的,更不是可以妥協、包庇和縱容的!說要「大和解」,說要輕判「黑暴」和肥佬黎,實在是荒謬之論。這不是「大和解」,而是放「虎」歸山,必然後患無窮。

香港是法治社會,犯罪與否,法庭自有裁決。為何那些一直推崇法治的人,反而認為要輕判肥佬黎或黑暴份子來「大和解」呢?原來在他們心目中,政治可以這樣插手法庭裁決。這真是匪夷所思!法治問題政治化是西方的慣用伎倆,或許港英時代可以,但今天不是港督殖民統治,那些「開明紳士」的荒謬「大和解」,還是退回給西方國家「寬容」自己吧!

我們團结一切可以團结的力量,但對於冥頑不靈要損害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全的反中亂港份子和港獨份子,是堅決不可以的,堅決繩之於法。那些涉及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必須由法庭作出裁決和懲處。至於所謂的「大和解」,既是偽命題,也是別有用心,實無討論的必要,但要提防有人試圖「歪理」變「真理」,顛倒是非,暗中為反中亂港份子說項,顛倒是非,故意把懲處犯罪分子扭曲為政府的「不包容」和「不和解」。

示威遊行自由 非作秀工具 不是越多越光榮

至於為了就「寛容」說事,日月報竟和所謂學者炮製出要政府鼓勵遊行示威的謬論。示威遊行的數字,從來不是一個地方好壞的指標。若是數字越高越證明政府開明,這邏輯是把政府從示威遊行的針對對象,變成了一起唱戲的共謀。這樣的遊行有何意義?或許提議以鼓勵遊行彰顯政府包容的人,只重視過程,不在乎結果,民意也只是他作秀的道具,這樣的西方民主實在是人民的悲劇。「遊行之都」並非美譽,就像「黑暴」是別人口中的「最美風景線」。

香港市民有示威遊行的權利,但不代表要積極遊行示威,並以此為榮。示威遊行不是沒有成本的,花費大量物資和時間,或許引起媒體關注,卻是反中亂港分子肆虐時,形成的相當成熟的「產業」。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不會期望有經常、慣性、常態化的示威,除非是一些專門收錢的職業示威遊行者。他們收錢搞示威遊行,自然樂得常有工開。工業行動是無可奈何時才會選擇,比如勞資問題,當資方不願對話,工會迫於無奈下可能需要發動罷工。然而工會的職能正正在在於讓勞資雙方「有得傾」,而非以罷工、遊行、示威為目的。

「全過程人民民主」更顯先進性

社會安寧,是政府的包容落到了實處,讓民意有結果,讓決策有執行。政府能先天下之憂而憂,市民滿意政府表現,示威遊行反而是可能「清零」。這樣的「清零」,才是真正理想的社會。難道我們要讓外資先示威方引入?有這樣的國際慣例嗎?

包容的政府體現在有不同形式、不同渠道、時時聆聽民意,不可累積不滿、更不能規定個日子,要求市民必須上街示威遊行。除了西方的投票式民主、遊行式民主,還有一種更實在的以人民為中心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有十四億人在實踐,創造了經濟高速發展、國家長期穩定的巨大成就。香港是「一國兩制」偉大方針的實踐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特別行政區,國家的一部分,應有能力走好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發展道路,決不能照搬美西方那一套,更不能犧牲自己的冷暖遂別人的意。

包容必有前提,否則便是「縱容」

任何一個國度的包容也有愛國和守法為前提。西方社會動輒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打壓異己,試問以「普世價值」逼人就範,「從實力地位出發」的對話又體現了哪門子包容? 反觀香港,回歸以來已「縱容」了偽民主派多年,最終讓「民主派」成為了民主建設的破壞者,勾結西方,充當西方代理人,發動港版顏色革命……忘了這些歷史教訓就是背叛!

無論是「大和解」或是「寬容」的謬論,都是在害盡別人,又要求包容自己。套用魯迅先生警言:那些損著別人牙眼,卻不準別人還擊,甚至不準防範,主張「大和解」、「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這種人還是魯迅先生的話:一個不寬恕!

 作者:吳秋北(港區人大代表、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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