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外媒眼中,香港做什麼都有問題,本國政府幹同樣的事,且嚴厲N倍,卻扮睇唔到。最新例子,是《彭博》指港府近日提出的「加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立法建議,是「史無前例」,並借網絡巨企的意見,斷章取義指政府「權力過大」,可能動搖外界對香港數碼經濟的信心云云。法律界朋友看完這新聞後,頂氣頂到心囗,他說英國今年5月通過《調查權力(修訂)法案》,將擴大情報部門、監管機構和警方監控網絡的權力,包括公眾私人通訊,如有違法,網絡公司須負刑責,且可越洋追緝,可說「惡過鬼」。美國當局亦唔輸蝕,FBI近日就突擊搜查在網上發表「不利美國」言論的公民,行動如狼似虎,權力大到得人驚,卻未見外媒質疑。
法律界朋友指,大家時常談論英國的《網絡安全法》有幾辣,較少提及2016年訂立的《調查權力法》,這法例給情報部門(如MI5和MI6)、監管機構(通訊管理局)和警方賦予甚大權力,截查互聯網內的訊息和通訊,只要當局認為有需要維護國家安全,以及保障英國利益,就可以這樣做。
他說,這法例月前更有加辣版,修訂已獲通過,亦得到英王首肯,即將正式成為法律,主要是擴大上述各部門進行「數碼監控」的權力(Digital surveillance power〉,包括搜集市民的手機通話和短訊,目的是「應付對國家安全日新月異的威脅,以保障公眾安全」。
法例修訂後,調查人員甚至可取得閉路電視的片段,以及私人在社交平台post的相片和短片,換言之,所有應用程式和網頁,都可成為截聽目標。
諷刺的是,負責這次修例的保安國務大臣董勤達振振有詞說,今次改變是為了確保法律跟上科技的快速轉變,以防範對國安的新威脅。同一把囗,他曾狠批香港進行23條立法,指港府「立法可保障香港繁榮和公眾利益」的說法,完全荒謬。他可以官字兩個囗,「我做就得,你做就錯」,難睇得很。
英當局還有另一動作,可見到它如何強管網絡。法律界朋友傳來一段英媒報道,說社交平台散播煽動訊息,觸發一場反移民大騷亂,負責監管網絡運作的「通訊管理局」中了招後,正積極招兵買馬,擴大維持網上安全的團隊,由現時的466人,增至557人,加強監視網上違法資訊,一有發現,即快速出擊。
朋友說,當局亦知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必須由高手對付高手,所以正僱請科網巨企如 Meta、 Google和 Amazon 的專家加盟,實行見招拆招。此外,該局還在曼城設立「科技實驗室」,利用AI應對網上違法資訊,及早清剿。
更辣的是,英國當局還會伸出長臂,越洋打擊網上罪犯,以維護國安。最近巴基斯坦政府拘捕一名營運「網媒」的人士,指他早前在英國散播仇恨訊息,《紐約時報》指巴國當局是應英國政府要求,把境外「放假料」的煽動者繩之於法。
講到狠辣打擊網上言論,經常指香港失去自由的美國政府,與英國比較,猶有過之。法律界朋友說,FBI最近就突擊搜查兩名美國公民,指他們在網上發放「不利美國」的評論,涉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
這兩人都曾於俄羅斯媒體《RT》撰文,或在與俄有關的電視台評時事,發表批評美國支持烏克蘭的政策。FBI人員先後搜查他們的住所,取走手機、電腦和硬碟等,預料很快就會提出檢控。
此外,美國司法部近日也與加拿大當局合作,刪除社交平台X上968個虛假賬戶,聲稱是俄羅斯方面利用AI營運,實情如否如此,就不得而知。圈內人士估計,這行動與美國總統大選漸近有關。
看到英美政府監管網絡狠夾辣,港府差了幾皮波,但《彭博》反而針對香港大造文章,是否客觀公正,大家都睇得到,只是它的記者瞎了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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